
一、房屋买卖担保人责任有啥
一般保证中,只有在债务人(即房屋买卖中的主债务人,如购房人)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其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时,担保人才承担保证责任。也就是说,债权人(如卖房人)需先通过法律程序向债务人追讨,无果后才能要求一般保证人担责。
连带责任保证里,一旦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担保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此外,担保人承担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若担保合同另有约定,则按约定执行。在提供担保时,应明确保证方式,充分评估风险。
二、房屋买卖担保人免责情形有哪些
房屋买卖担保人免责情形如下:
主合同无效:若房屋买卖合同本身因违反法律法规等原因无效,担保合同作为从合同也无效,担保人无过错则不担责。
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债务人转让债务时,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担保人对转让部分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若变更加重债务,未经同意,担保人对加重部分不担责。
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担保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范围内免责。
三、房屋买卖担保人哪些情况可免责
在房屋买卖中,担保人在以下常见情况可免责:
担保合同无效:若主合同无效导致担保合同无效,且担保人无过错,不承担民事责任;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三分之一的责任。
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此时担保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如果加重债务人债务,担保人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未在约定或法定的保证期间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担保人免除保证责任。
主债务消灭:如债务人履行完债务、债务抵销等,担保责任随之消灭。
当探讨房屋买卖担保人责任有啥时,除了我们已知的责任内容,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比如若担保人承担了担保责任,替债务人偿还债务后,是有权向债务人进行追偿的。另外,如果在担保期间内,债权人与债务人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变更主合同内容,可能会对担保人的责任产生影响。要是在房屋买卖担保过程中,出现债务人无法按时履行义务等情况,担保人该如何应对,也会让人感到困惑。若你对房屋买卖担保人责任的具体承担方式、追偿流程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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