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民商事仲裁不予执行裁决情况有哪些
根据《仲裁法》等相关规定,民商事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情况主要有:
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5.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7.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
此外,涉外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情形还有一些特殊规定,如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等。
二、民商事仲裁裁决被撤销情形有哪些
根据《仲裁法》规定,民商事仲裁裁决可被撤销的情形主要有:
1.没有仲裁协议。即当事人未达成仲裁合意,或仲裁协议无效、失效。
2.仲裁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比如约定仲裁合同纠纷,却仲裁了侵权纠纷。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像未按规定选定仲裁员等。
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若一方伪造关键证据影响裁决。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
当事人若认为仲裁裁决存在上述情形,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三、民商事仲裁裁决撤销后后果是怎样
民商事仲裁裁决被撤销后,产生如下后果:裁决失效:原仲裁裁决不再具有拘束力,双方当事人无需按该裁决履行义务。纠纷回归未决状态:当事人可重新协商解决纠纷,也可选择通过诉讼方式,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对该民商事纠纷进行重新审理并作出判决。费用处理:仲裁程序中的费用负担问题,需根据仲裁规则及法院的相关认定来确定。通常情况下,若因仲裁裁决存在可撤销情形而被撤销,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方可能需承担对方因仲裁而支出的合理费用。
了解民商事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情况至关重要。比如在裁决作出后,若发现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或者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那裁决就可能面临不予执行的情况。又或者仲裁员存在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时,同样会导致这样的结果。对于这些复杂的规定,你是否还有疑问呢?要是你对民商事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具体情形、后续处理等方面存在困惑,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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