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般保证时,主合同纠纷没审判仲裁,且没对债务人财产强制执行到没法履行债务前,担保人能拒绝担责,有先诉抗辩权。若法院判定债务人无力偿债,一般保证人要担补充责任。
若是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起诉偿债,在保证范围内,可让债务人或保证人担责。
保证人没先诉抗辩权,与债务人连带。债权人主张获法院支持,保证人就得按判决偿债。
二、起诉后担保人需承担怎样的责任
这取决于担保的方式。若为一般保证,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担保人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若为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有权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要求担保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担保人承担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比如,债务到期,债权人既可以直接找连带责任保证人还钱,也可要求债务人还,若债务人还不上,可要求保证人还。而一般保证人则有先诉抗辩权,需先找债务人追讨,实在无法实现债权时,才轮到一般保证人承担责任。
三、起诉后担保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起诉后担保期限的规定如下:一般保证: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当我们探讨起诉后担保人责任时,可知其责任因担保类型而异。在了解了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下担保人的不同责任后,你是否对其中的细节仍有疑问呢?比如在实际操作中,如何确定担保类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当出现纠纷时,怎样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等。如果还有这些或其他关于起诉后担保人责任的问题困扰着你,不要担心,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提供更精准、详细的解答,帮你明晰复杂的法律关系,保障你的合法权益。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