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过错性解除: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本职工作等过错行为,用人单位可解除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2.非过错性解除: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工作、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达不成协议,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解除,需支付经济补偿。
3.经济性裁员:企业经营困难等符合法定情形下,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占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后,裁减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解除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吗
用人单位并非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需符合法定情形并遵循法定程序。
若劳动者存在过错,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用人单位可即时解除,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还有一种无过失性辞退情形,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解除劳动合同,比如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等。
经济性裁员也可解除,但需满足特定条件并履行程序。此外,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等,用人单位也可解除。总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受法律严格限制,并非能随意为之。
三、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有啥限制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存在诸多限制。协商解除:需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支付经济补偿。过失性辞退:劳动者严重违纪等情形下可解除,但要注意有充分证据。无过失性辞退: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解除。但要符合法定情形,如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等,并履行法定程序。经济性裁员:需符合企业经营困难等法定条件,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且需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不得解除情形: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等,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了解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后,我们能更清晰地保障自身权益。若遇到此类情况,首先要判断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是否合法合规。比如,当劳动者认为自己不存在过错却被非过错性解除,或者对经济性裁员的程序和补偿有疑问时,该怎么办呢?其实,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说明解除理由,并查看相关证据。若觉得不合理,可通过劳动仲裁等合法途径维权。你在劳动合同方面是否遇到了困扰呢?如果对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还有更多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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