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第三人要求代为履行的法定条件是啥
第三人代为履行需满足以下法定条件:首先,合同当事人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这是第三人代为履行的基础。其次,该合同具有可代为履行的性质,即合同义务不具有强烈的人身属性,例如演出合同、授课合同等具有人身专属性的合同义务通常不能由第三人代为履行。再者,需合同当事人约定或法律没有禁止第三人代为履行。另外,第三人愿意代为履行,其应当有相应的履行能力。最后,第三人代为履行应通知债权人,且不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若第三人不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债务人仍需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二、第三人代为履行法定条件适用范围有哪些
第三人代为履行需满足一定法定条件,适用范围较广。条件方面,首先债务具有可代为履行性,像具有人身专属性的债务如演出合同,就不能由第三人履行;其次需当事人约定或法律规定允许第三人履行;最后第三人有代为履行的意思表示。
适用范围上,常见于买卖合同中,第三人可代买受人支付货款;租赁合同里,第三人代承租人交付租金;加工承揽合同中,第三人代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等。但在保证合同、涉及人身信赖关系的合同等情形中,一般不适用第三人代为履行。
三、第三人代为履行法定条件适用范围如何界定
第三人代为履行指第三人依照合同当事人约定由其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其法定条件适用范围界定如下:
合同性质允许。依合同性质,债务可由第三人代为履行,如不具人身专属性的债务,像普通货物买卖合同的交货义务;若具人身专属性,如演出合同,一般不可由第三人履行。
当事人约定。合同双方明确约定第三人可代为履行债务。此约定既可是合同订立时明确,也可是履行过程中达成。
第三人愿意。第三人须有代为履行的意思表示,自愿承担履行债务的行为。
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第三人代为履行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也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当聚焦第三人要求代为履行的法定条件是啥时,我们还需关注一些相关重点。若第三人代为履行后,其对债务人有无求偿权呢?通常在第三人与债务人有约定时按约定来,无约定时,第三人履行后可依据法律规定享有求偿权,这样才符合公平原则。此外,若第三人不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责任由谁承担也值得探讨。多数情况下,若法律无特别规定,仍由债务人承担责任。如果您对第三人代为履行的法定条件、求偿权或责任承担等方面还有疑问,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获取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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