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保证期间有约定的按约定,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一般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不行使权利,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可提出时效抗辩,权利人丧失胜诉权。而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超过保证期间,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需注意,不同类型的保证(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在诉讼时效和保证期间的计算上可能存在差异,具体情况需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来确定。
二、诉讼时效与保证期间计算方法有何不同
诉讼时效与保证期间计算方法存在显著差异。
诉讼时效一般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普通诉讼时效为3年,最长不超20年。诉讼时效可因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等情形而中断,中断后重新计算;还可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中止,中止原因消除后继续计算。
保证期间由当事人约定,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均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保证期间是不变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内依法定方式主张权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三、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法律适用差异在哪
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在法律适用上存在明显差异。
首先,适用对象不同。诉讼时效适用于债权请求权,如合同之债、侵权之债的请求权;除斥期间主要适用于形成权,像撤销权、解除权。
其次,法律效力不同。诉讼时效届满,实体权利本身并不消灭,只是义务人可主张时效抗辩;除斥期间届满,形成权消灭。
再者,期间性质不同。诉讼时效是可变期间,可因法定事由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除斥期间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或延长。
最后,起算时间不同。诉讼时效一般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算;除斥期间通常自权利成立时起算。
当我们了解了诉讼时效保证期间怎么计算后,其实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在计算过程中出现中断、中止的情况该如何处理。诉讼时效中断后,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而中止则是在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法定事由致使不能行使请求权时,时效暂时停止计算。另外,不同类型的保证合同,其保证期间的起算点可能存在差异。如果您对这些拓展问题或者诉讼时效保证期间计算的具体细节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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