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如何申请仲裁中止
仲裁中止是指在仲裁程序进行过程中,因出现法定事由致使仲裁程序暂时停止,待该事由消除后再恢复进行。申请仲裁中止,需符合法定情形。比如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仲裁;一方当事人丧失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因不可抗力致使仲裁程序无法进行等。当事人应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说明申请仲裁中止的事实和理由,并提供相应证据。仲裁委员会会对申请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会作出仲裁中止的决定,并通知当事人。待中止事由消除后,当事人可申请恢复仲裁程序,由仲裁委员会决定是否恢复及何时恢复。
二、如何申请仲裁复议
仲裁不存在复议程序。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
若对仲裁裁决不服,有不同救济途径。如果是劳动争议仲裁,劳动者对终局裁决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终局裁决存在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等法定情形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如果是普通民商事仲裁,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法定可撤销情形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三、如何申请仲裁取证
仲裁取证一般可按以下步骤进行:首先,当事人应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庭提交取证申请,明确说明需要调取的证据内容及证明目的。仲裁庭经审查认为确有必要取证的,会作出取证决定。接下来,根据不同情况开展取证工作。对于书证、物证等,可要求当事人自行提供或通过调查令等方式获取。如需向证人调查取证,仲裁庭会通知证人出庭作证或制作询问笔录。若涉及专门性问题需鉴定,仲裁庭会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在整个取证过程中,当事人应积极配合仲裁庭,提供必要协助。需注意,仲裁取证应遵循法定程序和仲裁规则,以确保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为案件公正裁决提供有力支撑。
当我们探讨如何申请仲裁中止时,除了了解申请的具体流程,还需知晓仲裁中止后的相关事宜。仲裁中止期间,仲裁程序暂停,当事人无需继续推进相关流程,但要留意恢复仲裁的条件和时间。而且,仲裁中止并不意味着仲裁的终结,恢复后会接着之前的进度进行。若在申请仲裁中止过程中遇到材料准备不齐、条件判断不清等问题,或者对仲裁中止后的恢复程序、后续影响有疑问,都不必担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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