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追讨欠款是否存在时效性
追讨欠款存在诉讼时效。一般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若在此期间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过权利,如通过书面、口头等方式催款,诉讼时效会中断,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
超过诉讼时效起诉,法院仍会受理,但若债务人以诉讼时效抗辩,债权人可能丧失胜诉权。不过,即使超过诉讼时效,若债务人自愿履行,之后不能以时效已过为由要求返还。为保障债权,债权人应在诉讼时效内积极主张权利,保留好催款证据,也可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中断时效。
二、追讨欠款是否一定要知道对方住址
不一定。一般来说,知道对方住址更便于送达法律文书和采取执行措施,但并非绝对。若有明确的被告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等),即便不知其住址,也可通过公告送达等方式进行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依职权调查对方住址等相关信息。然而,若仅知对方姓名等部分信息,且无法确定其住址,可能会给追讨欠款带来一定困难,增加诉讼成本和时间。所以,尽量获取对方住址等详细信息,能更有效地推进追讨欠款的进程。
三、追讨欠款是否存在追诉期
追讨欠款存在诉讼时效,而非“追诉期”,追诉期一般用于刑事犯罪。根据《民法典》,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比如,约定还款日期的欠款,从还款日期届满之日起算三年。但诉讼时效可因法定事由中断、中止。中断事由包括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中止则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等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时发生,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若超过诉讼时效起诉,对方提出时效抗辩,权利人可能丧失胜诉权。
当探讨追讨欠款是否存在时效性时,除了这个核心问题,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比如,一旦过了诉讼时效,虽然实体权利依然存在,但可能会丧失胜诉权。并且,诉讼时效存在中断、中止等情形,像债权人向债务人提出还款要求,就可能导致诉讼时效中断并重新计算。追讨欠款过程中,这些细节都会影响最终结果。若你在追讨欠款时效问题以及相关法律流程上还有疑问,想深入了解具体应对方法,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精准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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