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法定程序是什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法定解除需按法定程序进行。若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等法定情形出现,有解除权的一方应先通知对方。通知方式无明确限制,书面、口头均可,但为保留证据,书面通知更佳。 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可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此外,解除权行使有期限限制,若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了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若无规定和约定,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也消灭。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围有哪些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围广泛。从工程类别看,涵盖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在具体工作内容上,包括前期的场地平整、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如打桩、基坑支护等;主体结构施工,像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结构的搭建;还涉及防水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包括给排水管道铺设、电气线路安装;装修装饰工程,如内外墙粉刷、地面铺装、门窗安装等。 同时,合同范围还可能包括附属设施建设,如道路、围墙、绿化等。此外,还涉及工程所需的设备和材料采购、运输、保管,工程质量检测、调试、保修等服务。合同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具体范围,避免纠纷。
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无效情形有什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无效:一是承包人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二是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即通常所说的“挂靠”;三是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四是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另外,当事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载明的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价款不一致,一方当事人请求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的,该合同也可能被认定无效。
当我们探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法定程序是什么时,还需了解与之相关的其他重要问题。比如合同解除后,已完成工程的质量验收标准如何确定,若工程质量不达标又该如何处理。另外,合同解除后的费用结算也是关键,包括已完成工程部分的费用、已采购材料设备的处理等。这些问题都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紧密相关。如果您在建设工程合同解除过程中遇到法定程序、质量验收或费用结算等方面的疑问,别让难题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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