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抵债资产变现后不足部分如何处理
抵债资产变现后价值不足清偿债务的,对于剩余部分,债务人仍负有继续清偿的义务。债权人可依据有效的债权凭证,如借款合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等,向债务人主张剩余债权。
若债务设有保证,债权人可在保证期间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中需先对债务人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时,才能要求保证人担责;连带责任保证中,可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若有抵押物、质押物等担保物权,债权人可就担保物优先受偿,担保物变现价值仍不足的,同样可向债务人继续追偿。债权人可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实现剩余债权。
二、抵债资产变现不足部分法律上谁来承担
抵债资产变现不足部分的承担主体需依具体情形判断。若为金钱债务的以物抵债,一般遵循合同约定。若合同无明确约定,债务人仍需承担不足部分,因其抵债行为本质是清偿债务,未足额清偿的,仍负有继续清偿义务。
若是担保物权实现时,用抵押物、质押物等抵债,抵押物、质押物拍卖、变卖后价款不足以清偿债权的,由债务人继续承担不足部分;若为第三人提供担保,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可向债务人追偿不足部分。
三、抵债资产变现不足法律上剩余债务谁偿还
抵债资产变现不足时,剩余债务通常由债务人偿还。根据《民法典》等相关规定,债务清偿以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为责任财产,以物抵债只是债务履行的一种方式。当抵债资产变现价值低于债务总额,债务人的偿债义务并未消灭,仍需就剩余债务继续向债权人履行。除非债权债务双方另有约定或法律另有规定,如保证人对该债务提供担保,在债务人无法完全清偿时,债权人可依约要求保证人承担相应责任。总之,若无特殊情形,债务人对剩余债务负有偿还义务。
当我们探讨抵债资产变现后不足部分如何处理时,除了关注这一核心问题,还有相关情况值得了解。比如,若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债务合同中有关于不足部分追偿方式的特别约定,那么需按约定执行。而且,若债务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债权人可通过法律程序继续追偿。此外,若债务人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可能会涉及债务的核销等情况。如果您对抵债资产变现后不足部分的后续处理、追偿流程等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员为您详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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