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企业破产法》及《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公司破产时职工工资及补偿的清偿标准如下:
1.拖欠工资的清偿
破产受理前拖欠的职工工资,按职工实际应得工资计算,以破产受理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基准,全额列入第一顺序清偿。
2.经济补偿金的计算
标准: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按1年算,不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高薪限制:若职工月均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3倍,按3倍计算,补偿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3.清偿顺序
破产财产优先支付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后,第一顺序清偿职工债权;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按比例分配。
提示:职工需及时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提交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证明材料,确保权益得到优先清偿。
二、公司破产工程款还能要回来吗
工程款能否追回取决于债权性质、优先受偿权行使及破产财产状况,核心法律依据为《企业破产法》《民法典》:
一、工程款的优先受偿范围
1.职工工资部分:工程款中涉及的农民工工资、施工人员报酬,属于《企业破产法》第113条规定的第一顺序清偿债权(优先于普通债权、抵押权),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后,优先支付该部分。
2.工程价款本金:根据《民法典》第807条,承包人对建设工程折价或拍卖价款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该权利优于抵押权和其他普通债权,但需满足:
工程已竣工验收或可折价拍卖;
自应付工程款之日起18个月内行使(未约定付款日则自工程交付/竣工结算日起算)。
二、操作步骤
1.及时申报债权:向破产管理人提交债权申报材料(合同、结算单、付款凭证等),明确债权金额及优先受偿主张;
2.主张优先权利:若符合条件,书面提出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或单独列明工资部分要求优先清偿;
3.参与破产分配:若破产财产足以覆盖优先债权,可全额追回;若不足,按比例受偿普通部分(如利润、管理费)。
三、风险提示
若未在18个月内行使优先受偿权,或工程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如公益设施),则工程款沦为普通债权,仅能按破产财产分配比例受偿。
建议尽快委托律师核查债权性质,制定申报策略,最大化追回概率。
三、公司破产工人工资怎么补偿的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113条规定,公司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后,第一顺位清偿职工债权,包括拖欠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养老/医疗保险费及法定补偿金。
职工需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提交劳动合同、工资条等证明材料。若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职工债权,按比例分配。职工债权优先于税款、普通债权受偿,是法律对劳动者基本权益的保障。
若对债权登记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提起债权确认之诉。建议职工及时关注破产程序进展,配合管理人申报以维护自身权益。
在了解公司破产工资赔偿标准是多少之后,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破产清算时除了员工工资赔偿,经济补偿金该如何计算呢?一般来说,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另外,若公司破产前有拖欠工资的情况,在破产清算中工资和补偿金的清偿顺序是怎样的呢?这都关系到员工的切身利益。如果您对公司破产时工资赔偿、经济补偿等法律问题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准确信息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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