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破产时债务人的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根据《企业破产法》,破产时债务人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职工债权: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社保和税款: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债权:普通破产债权。
若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破产时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如何偿还
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首先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所以债务人所欠职工工资在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优先偿还。
若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企业破产法公布之日前,所欠职工的上述费用,以规定的特定财产优先于对该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受偿。
三、破产时债务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
1.一般保证责任:
若为一般保证,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且债务人财产被强制执行仍无法偿债时,担保人可拒绝担责。但执行后债务仍未还清,担保人需用担保财产清偿剩余债务。
2.连带保证责任:
若是连带保证,债务到期后,债权人能要求债务人偿债,也可直接让担保人在保证范围内还钱。
3.追偿权:
担保人担责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具体责任依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确定。
在探讨破产时债务人的清偿顺序是怎样的之后,我们还需关注一些相关问题。比如,若债务人清偿后仍有剩余财产,这些财产该如何处理呢,一般是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还有,当债务人存在多个担保物权时,不同担保物权之间的清偿先后顺序又该如何确定,这会依据担保物权的设立时间、类型等因素判断。破产清偿过程复杂且涉及众多法律细节,若你在破产清偿相关问题上还有疑问,无论是剩余财产分配,还是担保物权清偿顺序,都可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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