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学教育背景
李耀贤律师2012年7月毕业于西南大学,获法学本科学历。在大学期间,她系统地掌握了法学核心知识,构建起扎实的法学理论体系。这段学习经历为她后续的法律执业生涯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使她能够在面对各类法律问题时,从专业的法学视角进行分析和判断。
早期实务积累
从业之初,李耀贤律师先后在重庆宸沛律师事务所、重庆百君(合川)律师事务所任职。在这些律所工作的过程中,她积累了多元化的法律实务经验,接触到不同类型的案件和复杂的法律事务。通过处理各种法律问题,她不断提升自己的法律实践能力,学会了如何运用所学的法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为日后独立承办案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正式执业开端
2018年,李耀贤律师正式加入云南新奕星律师事务所执业。自此,她以云南普洱地区为主要服务区域,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地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她秉持着“律师以法为道,事务以恕为德”的执业理念,认真对待每一个案件,努力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擅长专业领域
李耀贤律师擅长多个专业领域,包括婚姻家庭、交通事故、侵权责任、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劳动工伤、房产纠纷等。在婚姻家庭领域,她能够为当事人处理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问题,以专业和耐心帮助当事人解决家庭矛盾;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她会为受害者争取合理的赔偿,维护其合法权益;在合同纠纷方面,她凭借对各类合同的深入理解,为当事人解决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
处理房产合同纠纷
在房产纠纷领域,李耀贤律师有成功的案例。有委托人欲购置商铺,与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普洱XX公司签订《普洱广场商品房认购协议书》,并按约缴纳定金30000元及购房首付款207240元。然而被告方拒绝签订正式买卖合同且拒不退还已付款项,经了解案涉预售房屋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书。委托人委托李耀贤律师代理此案,要求解除认购协议、双倍返还定金、返还首付款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及律师费等。
梳理案件证据
李耀贤律师接受委托后,首先对案件事实进行了全面梳理,仔细收集和固定核心证据。这些证据包括《普洱广场商品房认购协议书》、定金及首付款支付凭证、购房合同签约信息表、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房地产项目预售情况的通报、律师费发票等。这些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清晰地证实了委托人与二被告签订预约合同、按约履行付款义务,以及被告方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拒不签订正式合同的事实。
应对被告抗辩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出多项抗辩,称其与普洱XX公司相互独立,无案涉房源亦未收取任何款项,不应承担责任;普洱XX公司虽认可收款,但仅同意协商还款时间,未提出实质性解决方案。针对二被告的抗辩意见,李耀贤律师结合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发表了有力的代理意见。
发表专业意见
她指出,案涉认购协议书明确卖方为二被告,且二被告均在协议上盖章确认,协议依法生效,对二被告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盖章行为系其真实意思表示,不能以未实际收款、主体独立为由免除合同义务;被告方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书的情况下,与委托人签订认购协议并收取定金、首付款,且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已构成根本违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违约责任,同时返还委托人已支付的首付款;委托人因被告方违约产生的资金占用利息及律师费,均为实际损失,应依法予以支持。
取得案件胜诉
最终,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李耀贤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作出判决:解除委托人与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普洱B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普洱广场商品房认购协议书》;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普洱B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连带返还委托人双倍定金60000元及购房首付款207240元,共计267240元;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后由二被告共同负担。因委托人已选择适用定金罚则,法院对资金占用利息及律师费的诉请未予支持,但委托人的核心诉讼请求已全部实现,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这一案件充分展现了李耀贤律师在房产合同纠纷处理方面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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