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骨折在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意外情况,很多人在遭遇骨折后会关心能否评定伤残以及能获得多少补助。有些人骨折后,经过专业评定,却达不到伤残标准。这时候大家就会犯嘀咕,虽然评不上伤残,但身体毕竟受了伤,那还能不能有一次性补助呢?要是有的话,这个补助金额又该怎么算?接下来咱们就详细探讨一下这些问题。
一、骨折评不上伤残是否有一次性补助
骨折评不上伤残,也是可能有一次性补助的。这得看具体情况,如果是在工作期间骨折,即便评不上伤残等级,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依然可以享受一些工伤保险待遇。比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像小李在工厂工作时不小心骨折,虽然没评上伤残,但他的治疗费用就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了一部分。
二、一次性补助包含的项目
即使评不上伤残,补助项目也不少。首先是医疗费,这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费等。其次是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还有护理费,如果在停工治疗期间需要护理,单位要负责安排护理或者支付护理费。另外,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也可能会有相应的补助。
三、一次性补助金额的确定
一次性补助金额没有固定标准,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医疗费以医院的发票为准,停工留薪期工资按照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计算。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住院伙食补助费一般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比如小王骨折住院,他的医疗费花了5000元,停工留薪期是2个月,他每月工资是5000元,那么仅医疗费和停工留薪期工资这两项补助加起来就有15000元。
四、申请补助的流程
申请补助首先要进行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定时间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时需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诊断病历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诊断鉴定书等材料。
五、协商与维权途径
如果和单位在补助问题上有分歧,可以先和单位进行协商。协商时要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比如病历、发票、工资条等。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仲裁时要提交仲裁申请书、证据材料等。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骨折评不上伤残获得一次性补助后,可能还会面临一些后续问题,比如康复治疗费用的承担、停工留薪期满后工作岗位的安排等。这些问题处理不好,很容易引发新的矛盾。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他们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让你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道路上少走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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