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由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李超律师代理。李超律师拥有山东经济学院法学学士学位和经济学学士学位,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60件,尤其擅长民间借贷、婚姻、遗产纠纷等领域。他秉持“以专业与诚信为本,专注民商刑领域,守护公平正义”的执业理念,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务实可靠的法律解决方案。
原告杨与被告王、李及四川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合伙合同纠纷诉至法院。原告杨与被告王、李原是合伙关系,共同以企信公司名义承接工程。2021年9月7日,三方签订相关协议,将杨的投资款776,096元转为王的个人借款,李提供担保。但被告未按约还款,原告起诉要求支付本金、利息及违约金,并让企信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李超律师接受委托后,梳理合伙账目,固定关键证据,明确将合伙关系转化为借贷法律关系。针对被告“付款条件未成就”的抗辩,从公平和诚信角度主张该约定若长期不成就会损害原告权利。庭审中,律师提交证据链,驳斥被告“被胁迫签字”的说法,对利息计算标准、保证责任等焦点进行论证。
最终,法院判决支持原告主要诉求,被告王支付本金及利息,被告李承担一般保证责任,驳回原告要求企信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请求。
案例二:XX行线上经营贷违约案
原告XX行天津分行与被告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委托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徐律师、李超律师代理。被告通过线上渠道与原告签订借款合同,借款用于企业经营,但未按约偿还本息。
律师梳理案件材料,形成完整证据链。因被告下落不明,协助原告申请公告送达和财产保全,冻结被告财产。庭审中,律师清晰陈述案件事实、合同效力、违约责任及债权金额计算依据。
法院缺席判决支持原告绝大部分诉求,被告偿还本金、利息、罚息,承担相关费用,驳回原告关于未实际发生律师费的请求。
案例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原告天津XX公司与被告天津市XX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委托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郭律师、李超实习律师代理。原告承建被告分包的工程,完工结算后被告拖欠工程款。
面对被告“主体不适格”和“诉讼时效已过”的抗辩,律师当庭质证,让案外人公司出具说明,稳固原告主体地位;梳理合同和付款流水,证明诉讼时效应从最后一笔付款日起算,本案未超时效。
法院采纳律师意见,判决被告支付工程款及利息,驳回原告其他诉求。
法律干货
1.保留关键证据:在合同事务中,像协议、借条、合同、付款凭证等关键证据要妥善保存,这是维权的重要依据。比如案例一中的《协议书》《借条》《欠条》,案例二中的借款合同、放款凭证等。
2.关注诉讼时效:要清楚诉讼时效的规定,避免因超过时效而丧失胜诉权。案例三中律师通过梳理合同和付款流水,确定诉讼时效起算点,成功维护了原告权益。
3.积极应对抗辩:当对方提出抗辩时,要从法律和事实角度积极应对。如案例一中针对被告“付款条件未成就”的抗辩,律师从公平和诚信原则出发进行反驳。
结语
通过这三个合同纠纷案例可以看出,遇到合同问题不要慌,依靠法律武器和专业律师的帮助,就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的李超律师在处理合同纠纷方面经验丰富,如果你也有类似法律问题,不妨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支持。李超律师执业证号为112xxxxxxxx345200,律所地址在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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