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劳动关系的误工费能否获得?

最新修订 | 2024-06-27
浏览10w+
孟理昕律师
孟理昕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17人
专家导读 只要员工和单位存在实际的劳动关系,那么出现工伤之后就会存在停工留薪期,此期间单位是需要支付员工工资的。工伤期间的工资应该由单位承担,并非工伤保险支付。

{ArticleTitle}

员工遭受工伤而导致不能正常工作并且中断了工资的来源,因此而获得误工费基本上是在和单位有合法的劳动关系的基础上才能够顺利领取的,但是也有很多的员工与单位没有劳动关系却受了工伤的情况,那么,没有劳动关系的误工费能否获得?

一、没有劳动关系的误工费能否获得?

只要员工和单位存在实际的劳动关系,那么出现工伤之后就会存在停工留薪期,此期间单位是需要支付员工工资的。工伤期间的工资应该由单位承担,并非工伤保险支付。

员工在发生受伤事故之后,应该按照工伤流程进行处理:

1、及时送往医院治疗。

2、申请工伤认定,由单位或者个人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认定为工伤。

3、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在员工治疗完毕或者达到一定医疗期之后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工伤鉴定,判定伤残等级

4、待遇审核,员工或者单位根据医院的治疗发票、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等想社保中心申请待遇审核,下发工伤待遇,包括医疗费用以及伤残补助费用。

5、如果员工需要解除劳动关系,有伤残员工可以享受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的待遇。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综上所述,即使劳动者没有和单位签订任何的合同以证明双方的劳动关系在工伤之后也可以获得相应的误工费,但是前提是需要劳动者拿出已经实际为单位工作的证据来证明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若发生误工费纠纷可以咨询律师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5.7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41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没有劳动关系的误工费能否获得?
一键咨询
  • 134****106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006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750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460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501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785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413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1****262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306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882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118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61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25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772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625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劳动关系·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沭阳181****7784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镇江181****8985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56****241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2025劳务关系中突发疾病能否获得赔偿
在其他人打工的过程中,并不全部都是劳动合同关系,也有的是属于劳务关系,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是完全不一样的概念,劳务关系并不受劳动法保护。劳务关系中受伤不能叫做工伤,只能叫人身损害,可以要求侵权方进行人身损害赔偿。
37浏览 2024-10-03
没有收入是否能获得误工赔偿
10w+浏览2023-09-19
事实劳动关系获得赔偿的依据是什么
事实劳动关系提出赔偿的依据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19浏览 2025-01-30
飞机延误三个半小时,可以获得赔偿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飞机延误三个半小时,可以获得赔偿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br/>一、飞机延误多久可以赔偿<br/>乘客与航空公司建立航空旅客运输合同关系后,只要航班不合理延误,航空公司就应当承担相应责任,至于延误发生在哪个时间段(有可能是登机前,也可能是舱门关闭后)并不重要,关键是导致延误的原因是什么。<br/>只要是航空公司自身原因,包括机械故障、航空公司运力不足、空勤人员的原因等等,航空公司不能免责。通常情况下,航班延误4小时以上,航空公司应该对乘客进行赔偿。<br/>但是根据相关规定,对于因恶劣天气或航空管制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航班延误,航空公司是不需要进行赔偿的。只要安排住宿、餐饮、交通即可。<br/>二、法律法规<br/>根据《民航总局对国内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延误给予旅客经济补偿的指导意见(试行)》的规定,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延误,除按照《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的有关规定,做好航班不正常情况下的服务工作之外,还应根据航班延误4小时(含)以上不超过8小时、延误8小时(含)以上不同延误时间的实际情况,对旅客进行经济补偿。<br/>经济补偿可以采用多种方式。航空公司应根据并尊重旅客本人的意愿和选择,通过现金、购票折扣和里程等方式予以兑现。具体的补偿方法和方案由各航空公司在此框架下根据各自的情况制定。
467浏览
财产获得与赡养义务是否履行有没有关系
10w+浏览2023-09-20
哺乳期被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应如何获得赔偿
《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违法解除或终止合同须双倍支付赔偿金,金额基于实际工作年限及表现。满一年不满六个月按一年计算,以解除前数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补偿标准考虑劳动合同全程及员工绩效。
14浏览 2024-07-02
我是一名私营企业的工人,工厂要与我解除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关系后我可以获得补偿吗?
[律师回复] 解除劳动关系后补偿需要根据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应从劳动者向该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之日起计算。如果由于各种原因,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不影响工作年限的计算。如果劳动者连续为同一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但先后签订了几份劳动合同的,工作年限应从劳动者提供劳动之日起连续计算。如劳动者甲自2008年在某企业工作,期间劳动合同一年一签,一直工作到2012年。最后一份劳动合同期满后终止,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时,计算的工作年限应从2008年算起,共四年。如果劳动者为同一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多年,但间隔了一段时间,也先后签订了几份劳动合同,工作年限原则上应从劳动者提供劳动之日起连续计算,已经支付经济补偿的除外。总之,本条“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的规定,不能理解为连续几个合同的最后一个合同期限,原则上应连续计算。当然,随着劳动合同法的实施,用人单位利用短期劳动长期用工的现象将会减少,这主要是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两个措施,一是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是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用人单位也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br/>根据劳动部1996年关于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计发经济补偿金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中规定,对于因用人单位的合并、兼并、合资、单位改变性质、法人改变名称等原因而改变工作单位的,其改制前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为“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br/>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签订,试行前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依照劳动法和原有关国家规定计算经济补偿。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签订,试行后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82浏览
哺乳期被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应如何获得赔偿
《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违法解除或终止合同须双倍支付赔偿金,金额基于实际工作年限及表现。满一年不满六个月按一年计算,以解除前数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补偿标准考虑劳动合同全程及员工绩效。
12浏览 2024-07-02
终止事实劳动关系职工是否能获得经济补偿金
按实际情况,只要能证明现在劳动合同关系,同时符合经济补偿的情形的,就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8浏览 2024-09-04
律图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劳动关系 > 没有劳动关系的误工费能否获得?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泰州180****3767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苏州181****9486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56****3011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