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未买保险应该怎么办才好

最新修订 | 2024-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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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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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不管是否有约定试用期,从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开始,单位就应该为劳动者购买社保,不过其中的部分费用是需要劳动者承担的,单位并不是说需要支付全部的社保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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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大部分劳动者而言,其实在找工作的时候,除了会考虑到工资数额外,同时对五险一金的关注也是比较高的。同样的条件下,自然更愿意去购买五险一金的单位上班。但在入职之后才发现单位未买保险,那这样的情况下应该怎么办呢?请跟随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单位未买保险该怎么办

你可以通过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劳动监察部门反映的方式,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劳动监察部门督促公司为你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但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补缴社会保险费用。

根据《社会保险法》等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是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依法收支、管理和运营社会保险基金,并负有使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责任。《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二、单位不缴社保费法院管吗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职工认为用人单位有未按时足额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侵害其社会保险权益行为的,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按照社会保险法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相关规定处理”可见,责令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属于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的职责,不属于法院的职责,在用人单位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时,可以由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依法通知银行扣缴或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也就是说,劳动者个人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用的诉求,不属于法院的受案范围。

因为五险一金是法律明确规定需要为员工购买的,这可以算是法定的福利待遇中的一种,而有的单位为了逃避自己的责任,就不太愿意按照规定为员工购买社保。对于员工来说单位未买保险,肯定会对自身利益造成损害。而遇到这样的情况,其实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劳动监察部门反映的方式,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劳动监察部门督促公司为你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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