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3年,某村集体通过公开竞投,将一处商住用地租赁给A企业用于开发建设。之后,A企业联合B企业与村集体补签正式租赁合同,约定租期15年,租金分期递增,同时明确逾期支付租金超6个月的,村集体有权解除合同、没收押金及地上建筑物。这本是一个互利共赢的合作,然而,到了2021年,情况发生了变化。
从2021年起,两家企业多次拖欠租金,村集体多次催告,可企业仍未足额支付。面对这种情况,村集体委托中山崔易蓬律师团队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合同解除、返还租赁物、没收押金、支付欠付租金及逾期滞纳金、占用费等。
中山崔易蓬律师接受委托后,开始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链。他首先固定违约证据,调取了2013年租赁协议、2015年租赁合同、租金支付流水、催款函件、双方财务对账记录等,证实承租方长期存在逾期付租行为,且截至2021年10月欠款金额已达数百万元。这一系列证据,为后续的诉讼奠定了坚实基础。
接着,中山崔易蓬律师依据民法典关于出租人法定解除权的规定,结合合同约定的“逾期6个月未付租即视为自动违约”条款,明确了解除节点。他主张村集体发出的律师函已符合合同解除条件,解除通知到达承租方时合同即告解除。
在诉讼过程中,承租方提出“疫情导致经营困难、已补足租金故无根本违约”的抗辩。中山崔易蓬律师对此进行了有力回应。他指出,欠租事实发生于疫情前,且合同解除权为形成权,一旦解除通知生效即不可逆转;承租方虽在诉讼中补缴部分款项,但不影响此前违约状态的认定;合同明确约定了解除后果,应予尊重。这种清晰的逻辑和有力的论证,让承租方的抗辩显得苍白无力。
同时,中山崔易蓬律师还根据承租方后续付款情况,动态调整诉求金额,明确已付款项优先抵扣欠付租金,剩余部分抵扣占用费,避免诉求虚高。这种灵活的策略,体现了他对案件的精准把握。
最终,法院采纳了中山崔易蓬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判决确认案涉两份租赁合同于2021年10月14日解除;承租方于判决生效后30日内返还租赁土地及地上全部建筑物、附属设施;承租方此前交纳的押金归村集体所有;承租方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5倍,支付逾期交租滞纳金;驳回村集体关于双倍占用费等其他诉求;案件受理费由双方按比例分担。
在这样的案件背后,对于普通人来说,首先应该重视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在签订合同时,要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是关于违约和解除合同的条款。当遇到对方违约时,要及时收集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最重要的是,要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专业律师能够精准把握法律规定和合同条款,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这起土地租赁纠纷案件,不仅成功维护了村集体的合法权益,也为类似纠纷的解决提供了重要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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