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9年,离职时欠薪6个月,离职时,未写被迫离职申请,但有聊天记录与公司老板,离职之后,工资款已经补了,想申请经济补偿
[律师回复] 您好,离职时被欠薪6个月,即使工资已补发仍可主张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解除劳动合同。您虽未写被迫离职申请,但欠薪6个月是客观事实。现在工资已补,仍可申请劳动仲裁主张拖欠期间的额外经济补偿,以及根据第四十六条主张工作年限对应的经济补偿金。申请时效为一年,从知道权利被侵害起算。建议收集欠薪证据、工资补发记录、劳动合同等材料,尽快向劳动仲裁委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