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忽悠下签的卖房合同是否可撤销
[律师回复] (一)若被中介忽悠签卖房合同,可在满足条件时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合同。发现被忽悠后,要注意撤销权行使期限,一般欺诈情况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起一年内行使,重大误解则在九十日内行使。
(二)要承担举证责任,积极收集能证明中介忽悠的证据,像聊天记录、录音等。
(三)若合同被撤销,依据合同取得的财产应返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