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
我由于自己的愚蠢把上年毛收入14300元的500多棵大榛子作价14000元全部卖给了邻居,字条上写的是“永久性”承包,已过去了三年,今年是第4年,到2029年第二轮承包期还有3年,我能否以本轮承包期为限将其收回?
当时第二天就明白吃了大亏,向他反悔,他说什么也不答应了。我宁愿按定金百分之二十双倍赔偿他也不答应,我没好意思找司法调解,直到现在抑郁失眠全家不欢。请问老师,这个“永久性”承包在法律上是否被认定一辈子归他所有了?还有没有挽回余地?
谢谢老师!
[律师回复] “永久性”承包不受法律保护,土地承包有法定年限,约定一辈子无效。你这份流转合同超过二轮承包剩余期限的部分无效,所以2029年到期后,你有权收回。现在还在期限内,硬收风险大,但可先找村委会调解,要求到期无条件返还并写补充协议;谈不成,到期后起诉返还土地和榛子树,若对方投入增值可适当补偿。别再纠结双倍定金,早过时效。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