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期公司破产应怎样去处理
[律师回复] (一)劳动仲裁期间公司破产,劳动者要及时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写明仲裁诉求涉及的工资、经济补偿等权益,并提供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证据材料。
(二)若仲裁程序没终结,仲裁庭依公司破产情况处理。破产管理人对仲裁事项无异议,仲裁庭会依证据和法律规定直接裁决;有争议则继续审理。
(三)仲裁裁决生效,劳动者债权作为破产债权参与分配。公司破产财产清偿时,职工工资、医疗补助、经济补偿等优先于普通债权。公司资产够清偿,劳动者获相应补偿;不足则按比例清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