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裁定能不能向上进行上诉
[律师回复] (一)若债权人或债务人遇到法院作出不予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要重视自身上诉权利,在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及时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维护申请破产程序启动的权利。
(二)对于受理破产申请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裁定、认可和解协议裁定等不能上诉的情况,相关当事人应配合裁定执行,保障破产程序顺利推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宣告前,经审查发现债务人不符合本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可以裁定驳回申请。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