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婚离婚财产对方能分吗
[律师回复] 很多人误以为军婚离婚时,财产分割规则会因为军人身份完全偏向其中一方,实际上这个认知完全错误。财产分割的核心判定标准是财产本身的性质,和军人身份没有必然绑定。
有几类专属军人的个人财产,离婚时配偶完全无权主张分割,分别是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疗生活补助费。这类财产直接和军人人身权益绑定,属于法定个人财产范畴。
发放到军人手中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这类一次性发放的安置费用,要先算出年平均值,再用婚姻存续的整年数乘这个数值,得出来的这部分金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配偶有权要求分割。军人在婚内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还有普通夫妻婚内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经营投资收益等常规共同财产,全部按照普通婚姻的规则认定分割。
如果双方之前有合法有效的书面财产约定,优先按照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法院会参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酌情判决。军婚特有的同意离婚前置要求,仅适用于解除婚姻关系的流程,不会对财产分割规则产生特殊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