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协议给人家写了父亲名字上去了。母亲在世,房子不想续成怎么办能办在母亲一个人名下吗?
[律师回复] 如果安置协议写了父亲的名字,母亲在世,不想继承而想将房子办在母亲一个人名下,需要分情况来看:
安置协议尚未履行完毕
如果房屋尚未实际交付,且相关部门允许变更协议主体,那么可以与安置房的提供方(如拆迁部门等)协商,提交书面的变更申请,说明变更原因,同时提供能证明夫妻关系的材料,如结婚证、户口本等。提供方审核同意后,双方重新签订协议,将母亲列为协议当事人。
安置房已交付但未办理产权登记
这种情况一般可在办理产权登记时,直接将产权登记在母亲名下。需要准备好安置协议、父母双方身份证明、结婚证等材料,按不动产登记部门要求办理登记手续。
安置房已办理产权登记在父亲名下
父亲在世:若父亲同意,可以通过赠与或买卖的方式将房屋过户到母亲名下。赠与需办理赠与公证,然后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买卖则按正常二手房交易流程,签订买卖合同,缴纳相关税费后办理过户登记。
父亲去世
无遗嘱:若没有立遗嘱,房子属于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半属于母亲,另一半作为父亲的遗产进行法定继承。母亲要想将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需要其他法定继承人(如子女等)放弃对父亲遗产中房产份额的继承权,办理继承公证后,再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有遗嘱:若父亲立有遗嘱指定房子由母亲继承,那么需要根据遗嘱进行遗嘱继承公证,凭公证书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将房子登记在母亲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