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不
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企业解除劳动
合同关系。劳动者离职情况:
1.
试用期内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转正后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办理
离职手续。
2.用人单位存在《
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剩余的
工资和
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
月工资),并办理离职手续等; 用人单位不得
拖欠劳动者工资,若存在
劳动纠纷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
申请仲裁、提
起诉讼。
第七十八条 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
劳动合同、
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
劳动法律、
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
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
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
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
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
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
暴力、威胁或者非法
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
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
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