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中恶劣社会影响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寻衅滋事罪中的恶劣社会影响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随意殴打他人
- 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
- 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
- 多次随意殴打他人.
- 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
- 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等特殊人群,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 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
- 经常性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造成恶劣影响或者激起民愤.
- 使用凶器追逐、拦截他人.
- 多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
- 追逐、拦截、辱骂、恐吓未成年人、老年人、孕妇、社会流浪人员等弱势群体,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 此行为导致他人轻微伤、轻伤结果或者引发他人自杀的.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
- 强拿硬要他人财物价值1000元以上,任意损毁他人财物价值2000元以上.
- 多次强拿硬要、任意损毁他人财物.
-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精神病人、残疾人、老年人、乞讨流浪人员、孕妇财物,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情节的,或严重影响他人的生产、生活、工作和经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