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了解,房本是婆婆的名字,而且老人还健在,小儿子说房子是他的,一家人来吵,争夺房子,我们应怎么办?
[律师回复] 不动产权证登记在婆婆名下,老人健在,房屋产权属于婆婆本人,小儿子口头主张房子归他没有法律效力。房产归属以不动产登记为准,除非婆婆已经办理过户、公证赠与或者书面遗嘱将房屋给他,口头说法不能改变产权。
遇到上门争吵,优先固定证据,全程录音录像,不要发生肢体冲突。对方持续吵闹骚扰,可以报警,留存报警回执。婆婆本人可以明确告知,房屋处置权只有她本人拥有,其他人无权争抢。婆婆可根据自身意愿,选择立遗嘱、赠与或者出售房屋,他人不能干涉。
如果小儿子主张存在借名买房等情形,应当由他提交证据,协商不成由他去法院起诉确权,没有生效判决前,产权不发生变动。你们一方不要参与产权争辩,告知对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若对方多次上门滋扰,可保留证据后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起诉要求停止骚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