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工作中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是很多劳动者关心的问题。对于年满60岁以上的人来说,这个问题就更复杂了。一般情况下,大家觉得只要是在工作时受了伤,就该算工伤。可实际上,60岁是一个比较特殊的年龄节点,很多人到了这个岁数就退休了,和用人单位的关系也会发生变化。那么,年满60岁以上到底还算不算工伤呢?接下来咱们就详细探讨一下。
一、60岁以上人员与用人单位的关系
年满60岁以上的人员,通常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如果他们已经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再去工作的话,和用人单位建立的就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像老张,62岁退休后又去一家小公司做门卫,他和公司签的就是劳务协议,这种情况就不能按照劳动关系来处理。不过,如果没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还是有可能和单位构成劳动关系的。
二、认定工伤的关键条件
认定工伤得看是否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才可能认定为工伤。对于60岁以上人员,如果是劳动关系,就按照正常的工伤认定程序走。但要是劳务关系,就不能走工伤认定了,只能按照民事侵权来处理。比如老李,65岁在工地帮忙时被掉落的砖块砸伤,因为他和工地是劳务关系,就不能申请工伤认定,只能找工地负责人要求民事赔偿。
三、申请工伤认定的流程
如果60岁以上人员和单位是劳动关系,要申请工伤认定。首先,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要是单位没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受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1年内直接提出申请。申请时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就像王大爷,61岁在工厂上班受伤,单位没给他申请工伤,他自己在受伤后8个月准备好材料去申请,最终认定为工伤。
四、劳务关系下的赔偿途径
要是60岁以上人员和单位是劳务关系,在工作中受伤,就可以通过协商或者民事诉讼来要求赔偿。协商就是和单位谈赔偿金额、方式等。协商不成,就可以去法院起诉。起诉时要准备好起诉状、能证明劳务关系和受伤事实的证据,比如劳务协议、医院诊断证明、证人证言等。例如赵大妈,63岁在餐厅帮忙时滑倒受伤,和餐厅协商赔偿没谈拢,她就去法院起诉,最终获得了相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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