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途中扭脚算不算工伤

最新修订 | 2024-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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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上下班的途中自己不小心扭脚的这种情况肯定不算工伤,上下班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可以被认定为工伤的,必须是非本人原因发生的交通事故。其余的工伤事故必须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为工作而受到伤害的。
上下班途中扭脚算不算工伤

一、上下班途中扭脚算不算工伤?

上下班的路上脚扭了不能算工伤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非因工致伤医疗期有多久?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根据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劳动法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不要说是参加了工作的这些员工,未成年孩子在上下学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都不能时时刻刻让学校来承担责任。所以说职工作为民事行为能力健全的自然人,工作和生活过程中遇到的任何问题,都不要总是想着让别人来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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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途中扭到脚算工伤吗
下班途中不慎扭伤脚部,一般不认定为工伤。 但如果遭遇非个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则可判定为工伤。 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受伤,属于工伤范畴,享有工伤医疗保障权利。 治疗须选择有资质的医疗机构,紧急情况可就近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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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下班途中扭到脚算工伤吗
员工上下班途中扭伤脚踝不构成工伤,但遭遇非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则属于工伤。上班期间或工作区域内因工作受伤也符合工伤条件。职工因工作受伤或患职业病有接受工伤医疗的权益,应选择合法医疗机构治疗,紧急情况下可就近抢救。
49浏览 2024-09-13
下班途中脚扭伤算工伤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br/>A、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br/>(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br/>(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br/>(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br/>(四)患职业病的;  <br/>(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br/>(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br/>(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可见,因工作引起的受伤、疾病,包括上下班途中受伤,都应该被认定为工伤。  <br/>B、虽然不是因工作引起,但有些情形也可认定为工伤。如:《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br/>(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br/>(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br/>(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br/>(一)项、第<br/>(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br/>(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2、什么情况下不能被认定为工伤  <br/>(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br/>(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br/>(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认定工伤应该严格依据法律法规,不能断章取义,法律规定之间有冲突时,要依据上位法高于下位法的原则及保护职工权益的原则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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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途中扭伤脚算不算工伤
10w+浏览2024-10-30
下班扭到脚了算不算工伤
是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工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其核心是“工作原因\。(通俗说的“三工”)。具体可以看看《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十五条。
43浏览 2024-09-24
上班途中,脚扭伤算工伤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劳动者上班期间扭伤了脚,可以认定为工伤。工伤亦称“公伤”、“因工负伤”。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根据国家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者,均为工伤。1953年1月2日政务院修正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规定,工人与职员因工负伤,其全部诊疗费、药费、住院费、住院时的膳食费与就医路费均由企业行政负担;医疗期间工资照发;确定为残废时,视其残废程度,由劳动保险费中按月付给因工残废抚恤费或因工残废补助费。《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br/>(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br/>(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br/>(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br/>(一)项、第<br/>(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br/>(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br/>(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扩展资料交通事故中认定的工伤费用与第三方造成人身伤害的民事赔偿可否兼得?在现行的《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中,没有规定第三人侵权赔偿和停工留薪期待遇不可兼得。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据此,职工获得停工留薪期待遇并没有其他限制因素。《社会保险法》第42条规定,由于第三人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8条规定,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由此可见,法律仅规定了工伤职工不能重复享受工伤医疗费用,而没有就第三人原因造成工伤情形下,除工伤医疗费用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与民事赔偿是否能够重复享受作出规定。停工留薪期待遇并不属于工伤医疗费用,因此,即使第三人已经支付了误工费,用人单位还是应该全额支付停工留薪期待遇。
474浏览
下班途中扭伤脚算不算工伤
10w+浏览2024-10-19
下班途中扭伤算不算工伤
下班途中扭伤不算工伤。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下班途中受伤,只有两种情形可以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是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二是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23浏览 2024-06-11
下班途中扭伤脚算工伤吗
10w+浏览2023-09-13
下班途中崴脚算不算工伤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上下班过程中崴脚的,并不属于工伤的情形,如果是发生了交通事故,并且不是本人主要责任的,属于工伤的情形,可以申请工伤认定。按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就是工伤。
25浏览 2024-05-02
下班途中扭伤脚算工伤吗
10w+浏览2024-10-24
下班了在公司扭到脚算工伤吗
44浏览 2024-12-22
在上班途中脚扭伤.算工伤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劳动者上班期间扭伤了脚,可以认定为工伤。工伤亦称“公伤”、“因工负伤”。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根据国家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者,均为工伤。1953年1月2日政务院修正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规定,工人与职员因工负伤,其全部诊疗费、药费、住院费、住院时的膳食费与就医路费均由企业行政负担;医疗期间工资照发;确定为残废时,视其残废程度,由劳动保险费中按月付给因工残废抚恤费或因工残废补助费。《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br/>(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br/>(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br/>(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br/>(四)患职业病的;<br/>(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br/>(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br/>(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br/>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br/>(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br/>(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br/>(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br/>职工有前款第<br/>(一)项、第<br/>(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br/>(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br/>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br/>(一)故意犯罪的;<br/>(二)醉酒或者吸毒的;<br/>(三)自残或者自杀的。<br/>扩展资料交通事故中认定的工伤费用与第三方造成人身伤害的民事赔偿可否兼得?在现行的《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中,没有规定第三人侵权赔偿和停工留薪期待遇不可兼得。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据此,职工获得停工留薪期待遇并没有其他限制因素。《社会保险法》第42条规定,由于第三人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8条规定,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由此可见,法律仅规定了工伤职工不能重复享受工伤医疗费用,而没有就第三人原因造成工伤情形下,除工伤医疗费用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与民事赔偿是否能够重复享受作出规定。停工留薪期待遇并不属于工伤医疗费用,因此,即使第三人已经支付了误工费,用人单位还是应该全额支付停工留薪期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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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途中扭到脚算工伤吗
10w+浏览2024-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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