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单位辞退员工提前三十日,保险怎么处理?

最新修订 | 2024-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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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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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如果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话,保险将会被断交,离职之后要交社保和公积金进行转移,直到员工再次找到工作之后,交到新的工作单位,才能够继续按照有用人单位的标准进行缴纳社保和公积金。
用工单位辞退员工提前三十日,保险怎么处理?

一、用工单位辞退员工提前三十日,保险怎么处理?

社保会被断交。离职后需要将社保和公积金转移手续,找到工作后再办理转移即可。社保的转移如下:

1、持职工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原单位离职证明先到原参保社保局要求出具《基本养老保险转移参保凭证》。

2、再将上述凭证、身份证原件 复印件、社保卡到目前参保的社保局,同时填写一份《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

3、资料提交后,通常45天左右完成转移。

二、解除劳动合同法律规定,

1、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没有获得经济补偿的权利。

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单位解除合同,劳动者有经济补偿的情形是:

(1) 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裁减人员的。:

(1)、用人单劳动合同期内无理由解除合同,职工同意的话,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应该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工作的年限(入职起计算),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用人单位无理由解除合同,职工不同意的,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合同,职工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如果需要进行辞退员工的话,首先必须提前通知员工,并且告知员工将员工相关的保险和公积金进行转移,并且需要给予员工一定的劳动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拒绝进行补偿的话,员工可以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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