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病解除劳动合同医疗补助

最新修订 | 2024-09-18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劳动者非因工生病导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依法给予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金,其中医疗补助费用可以双方协商确定,也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判决执行,一般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都应当支付不少于本人工资6个月的医疗补助费。
因病解除劳动合同医疗补助

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且在医疗期后解除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医疗期内解除,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劳动者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因此,在劳动者确实有病需要治疗的情况下,只要请病假的时间不超出医疗期,单位应当批准病假并支付病假期间的工资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根据这一规定,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因医疗期期满而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无论劳动者是否丧失劳动能力,用人单位都应当支付不少于本人工资6个月的医疗补助费。

医疗补助费,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 对于医疗期满尚未痊愈或者已经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除经济补偿金之外,另行向劳动者支付的用于其继续治疗的费用。

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22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对患重病或绝症的,还应适当增加医疗补助费。”

综上所述,医疗补助费用是劳动者因病解除劳动合同的支付费用,一般情况下不得少于6个月劳动者的工资标准,并且医疗补助费与经济补偿金是两个不同的待遇,法律对医疗补助费是否分段计算没有相关规定,因此,无论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劳动者何时入职,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都可以根据规定享受医疗补助费。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5k字,预估阅读时间9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33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因病解除劳动合同医疗补助
一键咨询
  •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022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711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336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070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06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312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373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456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244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058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581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421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222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780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668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工伤赔偿标准·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南通134****3656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78****8641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80****2032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因病辞退医疗补助金的规定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属于上述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因病解除劳动关系有医疗补助吗
当事人因病终止劳动合同可能涉及医疗辅助金。若员工病后无法胜任工作,雇主提前三十天书面告知或多付一月工资可解除合同。此外,雇主有义务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可能的医疗辅助金,赔偿基于员工工作年资和病症情况。
31浏览 2024-10-11
因病医疗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律师回复] 有经济补偿。劳动者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还不能正常工作,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三项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br/>(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br/>(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br/>(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48浏览
非因工伤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医疗补助金?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如果单位非法辞退的,非工伤员工有不低于6个月的医疗补助金,如果是合法辞退就没有了。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因病辞退医疗补助金的规定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属于上述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33浏览 2025-01-28
因病医疗期满强制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补偿?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劳动法关于因病医疗补助金的规定有哪些
18浏览 2025-01-19
因病超过医疗期,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吗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因病超过医疗期,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吗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因病超过医疗期,单位是否能解除劳动合同
可以解除,但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因病休息超过医疗期不是单位合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因病休息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9浏览 2024-09-06
因病超过医疗期,单位是否能解除劳动合同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因病超过医疗期,单位是否能解除劳动合同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因病医疗未能满足原工作,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律师回复] 有经济补偿。劳动者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还不能正常工作,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三项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br/>(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br/>(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br/>(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408浏览
律图 > 法律知识 > 工伤赔偿 > 工伤赔偿标准 > 因病解除劳动合同医疗补助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连云港180****7548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沭阳178****3967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苏州135****7077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