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集体有权征收土地吗?

最新修订 | 2024-09-23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村集体是无权征收土地的,征收土地必须要由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批准,从而按法定的程序制定补偿方案,再者就是给予公告,在双方都确定无异议的情况之下才可以实施征收行为。如果对村集体有权征收土地吗不清楚的,可以参考一下本文的内容。
村集体有权征收土地吗?

一、村集体有权征收土地吗

村委会无权实施征地行为。国家征收土地的,是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征收主体是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征收主管部门来决定和实施的。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二、农村土地征收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第一步:征地告知

这里的征地告知,就是我们常说的"拟征地公告"。为什么是拟征,而不是征地公告呢?因为征地文件还没有报批,先提前预告一下。这个预告一般会告知征地范围,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 在预告之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一般就很难获得补偿了,这就是我们征地拆迁中常说的"防三抢"。

第二步:征询意见

征询意见,就是组织征地听证。前面我们说过了,征地预告要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户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这些都与被征收人的利益息息相关。因此,如果被征收人对适用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不满意的,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提起听证。而只要有老百姓提出听证,国土资源部门必须组织听证。

第三步:征地材料上报

接着就是征地材料的组织、审核及上报。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征地情况调查结果和市县政府拟定的征地补偿标准、安置方案,以及建设项目的相关材料,依法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编制建设用地呈报说明书(简称一书四方案)。经过县级政府初步审核同意后,由县级政府正式行文报批。

第四步:审核和报批

市县政府上报的征地材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部门受理,并进行预审。征地材料齐全、征地程序合法、征地补偿标准符合法律规定、安置方案已经确认,市县政府已经出具说明材料的,报请省级政府审批。

须报国务院批准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审查后报请国务院批准,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将征地材料报送国土资源部审查。

征地经国务院或省级政府批准后,国土资源部或省级国土资源部门下发征地批准文件。

第五步:发布征地公告

接着就是到了我们常见的发布征地公告环节。经依法批准征地项目后,市县政府在收到征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布征地公告。

第六步:办理补偿登记

办理补偿登记,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第七步:举行听证

为确保被征地农民权利的维护,根据《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的规定,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第八步:实施征地

最后就是实施征地、交付土地。在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后,征地工作人员就会跟被征地农民协商签订协议了,整个征地工作也就进入实施阶段。在这个阶段,一般征收方会与被征收人进行几轮的商谈,就补偿的事情进行沟通。但总体来说基本上是政府单方面定价,不管补偿有多么不公平,政府很难让步提高补偿。所以,在这个阶段,如果被征收人对补偿安置方案不满意,一定要及时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三、征地补偿项目包括哪些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村集体有权征收土地吗在上文已给予了明确的回答,只要未得到县级人民政府的批准,都是不能私自征收土地,如果实施此行为,对于被征收方是可以通过报警或者是向当地政府举报的方式处理,这样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权益。如果您对于这方面还有疑问想要了解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专业律师了解。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5.2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35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村集体有权征收土地吗?
一键咨询
  • 156****154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036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354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787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054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644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268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181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103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272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048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637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284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130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240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土地征收·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沭阳134****7960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78****2792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徐州181****9259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政府征收农村集体土地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政府征收农村集体土地,需要村民签名同意才可以征收吗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
集体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通过法定程序,将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为国有的行为。
34浏览 2025-02-01
政府征收农村集体土地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政府征收农村集体土地,需要村民签名同意才能够征收吗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村集体征收土地该谁管?
1、农村土地征收归国土局管。2、农村土地征收应当履行报批手续、获得省政府批准,征地时应由村民委员会与政府征地办公室签订土地征收补偿协议,进行合理补偿。3、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9浏览 2024-10-28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
[律师回复]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二、若确系违法征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征收人可以向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反映、投诉、举报,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可以向检察院或者监察委反映、举报,请求调查处理,协助维权,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388浏览
政府征收农村集体土地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政府征收农村集体土地,需要村民签名同意才能够征收吗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条件
农村土地征用需要以下条件:1、征用农村集体土地,一定是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个人或开发商是无权征收老百姓的土地;2、征用农村土地需要满足公共利益的要求,被征用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使用后,应当返还被征用人,组织、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补偿,并不是政府部门随意就可以征收农村土地,他们也需要满足一定的要求才可以;3、实行征用土地由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两级审批。
9浏览 2024-10-09
农村集体土地征地流程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br/>1、发布征地通告。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br/>2、征询村民意见 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会同所在的乡镇政府,就征地通告的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记录在案,根据村委会或村民提出的意见分别处理并协调解决。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补偿方式有异议的,应告知被征地相对人有权提出听证申请,并依法组织听证。国土资源局应将村民对征收土地的意见和听证的材料作为报批的必备材料归档上报。<br/>3、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 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实地调查被征土地的四至边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地上附着物种类、数量、规格等,并由国土资源局现场填制调查表一式三份,由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和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共同确认无误后签字。国土资源局应将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字的材料作为报批的必备材料归档上报。<br/>4、拟订“一书四方案”组卷上报审批 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根据征询、听证、调查、登记情况,按照审批机关对报批材料的要求拟订“一书四方案”即:“建设用地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应土地方案。”并组卷向有批准权的机关报批。<br/>5、征用土地公告 征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省或征用土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被征地所在村进行征用土地公告。 征用土地公告的内容:<br/>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br/>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br/>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br/>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br/>6、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根据省或征用土地批准文件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村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内容:<br/>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br/>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br/>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br/>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br/>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br/>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br/>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br/>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br/>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提出。<br/>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确需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进行修改。<br/>7、报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将公告后的土地补偿、安置方案,连同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意见及采纳情况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批。<br/>8、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市、县政府将征求意见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批准后,并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并交由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br/>9、土地补偿登记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用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土地承包合同)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br/>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br/>10、实施补偿安置方案和交付土地<br/>按规定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按期交付土地。<br/>责令交出土地决定,阻挠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404浏览
政府征收农村集体土地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政府征收农村集体土地,需要村民签名同意才可以征收吗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村集体能不能征收土地
1、村级集体是不具有征收土地资格的,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征收人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26浏览 2024-10-11
农村集体土地征地程序
[律师回复] 对于农村集体土地征地程序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br/>1、发布征地通告。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br/>2、征询村民意见 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会同所在的乡镇政府,就征地通告的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记录在案,根据村委会或村民提出的意见分别处理并协调解决。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补偿方式有异议的,应告知被征地相对人有权提出听证申请,并依法组织听证。国土资源局应将村民对征收土地的意见和听证的材料作为报批的必备材料归档上报。<br/>3、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 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实地调查被征土地的四至边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地上附着物种类、数量、规格等,并由国土资源局现场填制调查表一式三份,由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和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共同确认无误后签字。国土资源局应将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字的材料作为报批的必备材料归档上报。<br/>4、拟订“一书四方案”组卷上报审批 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根据征询、听证、调查、登记情况,按照审批机关对报批材料的要求拟订“一书四方案”即:“建设用地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应土地方案。”并组卷向有批准权的机关报批。<br/>5、征用土地公告 征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省或征用土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被征地所在村进行征用土地公告。 征用土地公告的内容:<br/>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br/>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br/>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br/>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br/>6、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根据省或征用土地批准文件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村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内容:<br/>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br/>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br/>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br/>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br/>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br/>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br/>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br/>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br/>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提出。<br/>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确需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进行修改。<br/>7、报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将公告后的土地补偿、安置方案,连同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意见及采纳情况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批。<br/>8、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市、县政府将征求意见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批准后,并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并交由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br/>9、土地补偿登记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用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土地承包合同)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br/>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br/>10、实施补偿安置方案和交付土地<br/>按规定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按期交付土地。<br/>责令交出土地决定,阻挠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451浏览
村集体能不能征收土地?
村集体不能征收土地,按照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农村经济组织是没有土地征收的权利,也得只有当地的人民政府才有权利对土地进行征收。村集体能不能征收土地,这个问题可以参考本文内容。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村集体征收土地该谁管
1、农村土地征收归国土局管。2、农村土地征收应当履行报批手续、获得省政府批准,征地时应由村民委员会与政府征地办公室签订土地征收补偿协议,进行合理补偿。3、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39浏览 2024-10-26
农村集体土地征地手续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br/>1、发布征地通告。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br/>2、征询村民意见 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会同所在的乡镇政府,就征地通告的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记录在案,根据村委会或村民提出的意见分别处理并协调解决。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补偿方式有异议的,应告知被征地相对人有权提出听证申请,并依法组织听证。国土资源局应将村民对征收土地的意见和听证的材料作为报批的必备材料归档上报。<br/>3、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 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实地调查被征土地的四至边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地上附着物种类、数量、规格等,并由国土资源局现场填制调查表一式三份,由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和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共同确认无误后签字。国土资源局应将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字的材料作为报批的必备材料归档上报。<br/>4、拟订“一书四方案”组卷上报审批 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根据征询、听证、调查、登记情况,按照审批机关对报批材料的要求拟订“一书四方案”即:“建设用地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应土地方案。”并组卷向有批准权的机关报批。<br/>5、征用土地公告 征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省或征用土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被征地所在村进行征用土地公告。 征用土地公告的内容:<br/>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br/>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br/>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br/>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br/>6、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根据省或征用土地批准文件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村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内容:<br/>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br/>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br/>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br/>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br/>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br/>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br/>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br/>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br/>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提出。<br/>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确需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进行修改。<br/>7、报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将公告后的土地补偿、安置方案,连同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意见及采纳情况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批。<br/>8、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市、县政府将征求意见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批准后,并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并交由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br/>9、土地补偿登记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用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土地承包合同)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br/>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br/>10、实施补偿安置方案和交付土地<br/>按规定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按期交付土地。<br/>责令交出土地决定,阻挠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458浏览
律图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土地征收 > 村集体有权征收土地吗?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扬州177****1324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镇江178****4801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52****3539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