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土地补偿费归谁所有?
1、农村土地补偿费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2、不得侵占土地补偿金。
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只有获得批准之后,县级以上的政府才可以实施征地行为。根据规定,在实施此类行为之前,需要依法制定征地补偿标准,征收方后期在与被征收方协商确定征地补偿金的数额时,不得违反征地补偿标准中的相关规定,这是由于若是违反了此规定,可能会导致约定无效。
二、土地征收青苗费怎么算?
1、土地征收青苗费的计算方式为,年产值除以青苗的耕种季数。
诸如农村一年种植两季作物,冬麦和玉米各一季,年产值为2400元。市政府发布征收土地公告,需要清除冬小麦。
青苗补偿费的计算方式就为,年产值2400除以耕种季数2季,等于1200元,应按1200元/亩给予种植户补偿。
2、被征用土地,在拟定征地协议以前已种植的青苗和已有的地上附着物,也应当酌情给予补偿。
但是,在征地方案协商签订以后抢种的青苗、抢建的地上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3、青苗补偿费标准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被征地人可以在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查询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三、土地青苗补偿费支付给谁?
1、土地青苗补偿费支付给土地使用权人。
(1)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2)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3)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2、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的,应予支持。
承包方已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以转包、出租等方式流转给第三人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青苗补偿费归实际投入人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附着物所有人所有。
征收农村地区的土地,一般都是需要支付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助费等的补偿项目的,不同的被征收方可以获得的补偿项目通常也会存在差异。如果对农村土地补偿费归谁所有存在其他的疑问,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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