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安置办法有几种?

最新修订 | 2024-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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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房屋拆迁安置办法一般有两种,一种是原地安置,另一种是异地安置,具体应由当事人协商确定。且若是被拆迁方选择的补偿方式不是产权置换,就不需要进行安置,如果依旧不知道房屋拆迁安置办法有几种,可以继续查阅此文。
房屋拆迁安置办法有几种?

一、房屋拆迁安置办法有几种?

1、房屋拆迁安置办法一般有两种,一种是原地安置,另一种是异地安置。

(1)异地安置

由于开发商项目不涉及住宅或由于该地块容积率原因,不能进行回迁安置,只能选择在其他地块上新建安置房,再通过产权的增减尽量以等价价值做到产权置换

(2)回迁安置

开发商拆迁重建项目能够完成回迁安置,通过产权置换比例完成回迁安置。

2、产权调换被拆迁人需要注意的问题

(1)调换面积缩水。被征收房屋评估面积只包括套内面积而不包括公摊面积,而进行产权置换房屋的面积同城是套内面积与公摊面积的合计,因此在拆一还一之后面积就缩水了。

(2)房屋产权性质、面积与容积率降质。产权调换房屋一般以经济适用房为主,房屋面积较小,容积率较大。如果被拆迁房屋属于商品房的话,那么拆一还一之后势必导致生活水平的降低。

(3)房屋产权年限缩短。众所周知,城郊和农村的宅基地是无限期使用的,而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是有产权年限的。

(4)区位价值降低。产权调换房如果是异地安置,一般位于周边城市建设尚不成熟的偏僻地段。

(5)生活成本上升。农民上楼、危旧房改拆的情形下,原本水暖住自理免费的模式将发生变化,水费暖气费物业费样样收,被拆迁群体的生活成本大幅提高。

二、拆迁安置协议签署后可以改名字吗?

1、拆迁安置协议已经签署后,不管是拆迁方、还是被拆迁方都不一定可以改名字。

拆迁安置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更名。依法成立的拆迁安置协议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必须按照协议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非经协商一致不得擅自变更协议主体、不得随意增设额外义务。

2、通常情形下,拆迁协议主体名称不能更名。

否则就变成另一个协议了。协议书两人或几人之间、两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在办理为了拆迁确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而订立的各自遵守的条文。如果变更当事人原来的协议就无效了,只能重新签订协议。

三、拆迁补偿的房子可以过户吗?

1、拆迁补偿的房子不一定可以过户。

(1)果拆迁安置房取得房权,并且没有规定限制对外出售,或者限制转让的期限已满,这样的安置房可以买卖;

(2)果尚未取得产证的拆迁安置房未获得房产证,不能过户。

不动产产权以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为准,没有登记备案的,除法律特殊规定的情形外,不具有《民法典》上的产权效力,先给该安置房办理房产证,才可过户。

2、个人拆迁安置房转移过户程序。

先给该安置房办理房产证,然后才可以进行过户,办理房产证的条件是房产住满5年。办理房产证后可以按照正常的流程进行过户。

过户的手续不复杂,只要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税费缴纳凭证、合同还有房产证,就可以去过户了。需要注意的是,双方当事人一定都要到场签字,如一方不去的话需要去公证处作委托。

拆迁方可以选择货币、或者是产权置换的方式获得补偿。对于选择后一种补偿方式的,拆迁方如果不能即使交付安置房,可能需要支付安置费。如果对房屋拆迁安置办法有几种存在其他相关的疑问,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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