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用工工资支付方式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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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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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非全日制用工工资支付方式是什么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非全日制用工工资支付方式是什么

非全日制用工工资支付方式可以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决定,但是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且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的要根据双方约定小时工资标准以及工作时长来计算,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每日工作时间平均超过四小时的部分,属于加班部分,按照法律规定支付报酬。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非全日制用工工资支付方式是什么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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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工资怎样支付
1、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非全日制劳动者的。用人单位支付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小时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2、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并报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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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在找工作,对工作的类型不是很懂。想要问一下用工形式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的区别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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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经同乡介绍去一家公司上班,是非全日制用工,对这方面不是很清楚,请问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用工形式具体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是一种灵活的用工形式,与全日制用工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br/>(1)工作时间不同。标准的全日制用工实行每天工作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非全日制用工一般为每天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二十四小时。<br/>(2)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职工的劳动权利以及用人单位对职工的要求,可以口头约定。<br/>(3)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关系可以随时终止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的,除一些特别情况外,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而非全日制用工则没有明确的规定。<br/>(4)非全日制用工一般只缴纳工伤保险。全日制用工的用人单位必须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用。但是,作为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必须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其余可以不用缴纳。<br/>(5)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时计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超过十五日。全日制用工应当按月以货币形式定时向劳动者支付工资。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必须以货币形式向劳动者定时支付工资。但是,支付工资的周期比全日制用工短,即每半月至少支付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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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劳动合同解除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在非全日制用工中,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双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因此,按照这种规定,用人单位也是不需要给劳动者什么补助的,所以终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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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分为三类:有期限的用工也就是所谓的全日制工,以一次工作的用工,以及临时工即非全日制工。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br/>全日制用工和非全日制用工有六大区别:<br/>1、是否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在非全日制用工中,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两份合同形式均为法律认可。而在全日制用工中,用人单位必须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需要支付双倍工资,超过一年的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br/>2、用人单位是否可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在非全日制用工中,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而全日制用工中,只有不超过3个月的劳动合同和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br/>3、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条件不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并且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br/>4、劳动报酬支付周期不同。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周期最长不超过15日。而全日制用工工资应当至少每月支付一次。<br/>5、工资支付标准不同。非全日制用工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而全日制用工劳动者执行的是月最低工资标准。<br/>6、用工单位是否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不同。非全日制用工的社会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然后劳动者自行向劳动部门缴纳。而全日制用工的社会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向劳动部门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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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工资支付方式是哪些
10w+浏览2023-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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