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行为的责任有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3
浏览10w+
刘斌律师
刘斌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83人
专家导读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侵权行为的责任有什么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侵权行为的责任有什么

一、侵权行为的责任有什么

首先,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其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

再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最后,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二、侵权赔偿的方式有什么

侵权赔偿的方式:

1.停止侵害;

2.排除妨碍;

3.消除危险;

4.返还财产;

5.恢复原状

6.修理、重作、更换;

7.继续履行;

8.赔偿损失

9.支付违约金

10.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11.赔礼道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三、一般侵权行为包括什么

侵害人身的侵权行为。侵害人格利益的侵权行为。侵害身份权的侵权行为。侵害财产权的侵权行为。

侵害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有: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的基本含义是:过错是加害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基础。

如果加害人在主观上不存在过错,就当然不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加害人在主观上有过错则可能承担民事责任。无过错责任原则。

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不问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人应当对其行为所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典》第三条

民事主体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侵权行为的责任有什么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5.4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07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侵权行为的责任有什么
一键咨询
  •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416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200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708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180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054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224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571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405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1****581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416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28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170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184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771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223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其他侵权·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镇江177****6230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80****4312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苏州134****7077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侵权行为的责任有哪些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侵权行为的责任有哪些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损害赔偿
侵权行为的责任有哪些?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7浏览 2024-10-06
劝酒是侵权责任还是过失责任,侵权行为分为哪几类?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劝酒是侵权责任还是过失责任,侵权行为分为哪几类?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损害赔偿
侵权行为的责任有什么?
首先,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其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17浏览 2024-09-11
著作权侵权行为行政责任是什么?
著作权侵权行为行政责任是警告、没收非法所得以及没收侵权复制品。除此之外,根据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如果存在著作权侵权行为的话,也是可以责令停止制作和发行侵权的复制品,并且对此进行行政罚款。
10w+浏览
知识产权
侵权行为的责任有什么
首先,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其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6浏览 2024-10-03
直接侵权和间接侵权的区别,直接侵权与间接侵权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著作权侵权的构成要件:<br/>1、所侵害的标的应当在著作权法保护的范围内。主要包括:<br/>(1)、文学作品(包括文字、语言);<br/>(2)、音乐作品(包括曲与词);<br/>(3)、戏剧作品(包括配乐);<br/>(4)、舞蹈及哑剧创作;<br/>(5)、图画、雕刻及雕版等美术作品;<br/>(6)、摄影作品及;<br/>(7)、及其它视听作品;<br/>(8)、地图、科技及建筑图形。<br/>2、须为著作权法所明文保护的排他性权利。一般地说,包括以下各项:<br/>(1)、复制权;<br/>(2)、发行权;<br/>(3)、 出租权;<br/>(4)、展览权;<br/>(5)、表演权;<br/>(6)、放映权;<br/>(7)、广播权;<br/>(8)、信息网络传播权;<br/>(9)、摄制权;<br/>(10)、改编、翻译、汇编权。着作权除包涵上述的经济利益外,还有人身上的价值。 <br/>3、被害人须有著作权。原告提起著作权侵权之诉,首先应当证明其享有著作权。<br/>4、受害人须证明对方有侵权行为,亦即侵害著作权人受法律保护的几种特别权利。<br/>复制、展览、表演、发行等都是客观的行为,较易判断侵害是否发生。但是对于“抄袭”,即因“观念”等不受保护,须先分出“观念”以外的“表现形式”为保护的标的。而抄袭又不能局限于一字不易的雷同,其判断难免有主观的价值判断,而缺乏客观标准。
450浏览
著作权侵权行为行政责任是什么?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著作权侵权行为行政责任是什么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知识产权
什么叫共同侵权行为共同侵权行为应怎么追究侵权责任
所谓共同侵权行为,是指数人共同不法侵害他人权益造成损害的行为。 构成共同侵权行为需要满足四个要件: 一是主体的复数性。必须是二人以上,行为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二是共同实施了侵权行为; 三是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四是受害人具有损害。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24浏览 2024-09-26
侵犯著作权,侵犯侵犯公共利益,侵害公共利益的行为
[律师回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第四十七条所列侵权行为,均有可能侵犯公共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和以类似摄制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究竟何谓在构成侵犯特定主体著作权的同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对此立法上并无更进一步的规定。在实务上,也存在不同的看法。为此,国家版权局2006年在一则名为《关于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如何理解适用损害公共利益有关问题的复函》(11月2日国权办[2006]43号)中指出,“就如何认定损害公共利益这一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第四十七条所列侵权行为,均有可能侵犯公共利益。参考资料:zcfg/flfg/bq/fl/202109/t_.html
383浏览
共同侵权责任指什么行为?
共同侵权责任的行为规定是: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致人损害,或者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构成共同侵权,应当依照规定承担连带责任。共同侵权连带责任是法定责任,不因共同行为人内部责任份额或内部约定而改变其连带责任性质。
10w+浏览
损害赔偿
如何追究共同侵权行为人的侵权责任
共同侵权行为指两人及以上合作违法侵害他人的权益并致损害。成立条件包括:主体至少两人,可为自然人或法人;所有人共同实施侵权行为;行为与损害结果有直接因果关系;受害人实际受损。共谋者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6浏览 2024-06-21
涉嫌侵占侵占土地的,能认定侵占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具体应该看情况,一般不可以。<br/>第五十一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br/>第五十二条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逾期不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第五十三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第五十四条发包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br/>主要违反的是《土地管理法》,如果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涉嫌触犯《刑法》,要承担刑事责任。<br/>《土地管理法》<br/>第三百四十二条违反上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据处或者单处罚金。<br/>第三百四十六条单位犯本节第三百三十八条至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br/>第七十六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br/>第七十七条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br/>第七十八条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br/>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br/>非法批准征用、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br/>第七十九条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br/>第三百四十二条违反上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据处或者单处罚金。<br/>第三百四十六条单位犯本节第三百三十八条至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302浏览
律图 > 法律知识 > 损害赔偿 > 其他侵权 > 侵权行为的责任有什么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盐城156****8511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淮安156****3695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56****4259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