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发商延迟交房能退房吗
根据法律规定,开发商若延迟交付房屋,购买方享有退房权利。当合同所确定的交付日期届满后,请向开发商发出书面的房屋催交通知;若过期三个月之久,开发商依然无法履行交付义务,买方享有要求退房的法定权利。在此情况下,开发商需依照合同约定向您退还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并赔偿相应的活期利息。对于已经约定了违约责任的合同,如卖方未能按时交付,买方便可按照合同的规定解除合同、退房并且收回购房款项;反之,如果合同中并未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则买方需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向卖方发出催告。在经过三个月的等待之后,如果开发商依旧未能按时履行交付义务,买方将拥有解约权,解除购房合同,并收回购房款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二、售房定金可以退房吗
1、如果交了定金双方就合同内容协商了但不能达成一致而导致合同未能订立的,不适用定金罚则,能退。
2、一方无故不在约定期限进行协商或擅自改变认购书中的内容而导致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适用定金罚则,不能退。
3、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政策调整致使一方有正当理由的,不适用定金罚则,能退。《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开发商延迟交房能退房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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