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修建质量问题找哪个部门
若您遇到质量问题,应优先寻求开发商协助,因为对于消费者而言,我们与开发商之间存在着明确的合同关係。
开发商在此过程中担任商品房的生产及销售角色,并因此需对商品房质量交付最终责任。
任何因开发商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开发商有义务向消费者赔偿损失,并依据合同约定,向相关责任人追偿相应的赔偿责任。
倘若开发商无法提供满意的解决方案,或者对于已经取得的解决结果仍感不满,当事人则有权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管机构提出要求组织一次质证活动或向建设主管部门提交投诉请求。
此外,住户亦可行使权利,直接委托具备法定结构安全鉴定资格的单位对房屋进行专业评估,其出具的鉴定报告将被视作民事赔偿的有效证据。
如果以上各种方式均未能妥善解决您所面临的问题,购房者可依据适用法律和实际情况,向开发商提起诉讼。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
例》第三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交房后出现质量问题怎么办
交房后出现质量问题如下处理:
1、协商维修。
如果在保修期内,业主可要求开发商进行整改;
如果开发商不积极整改,可向法院起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2、协商不一致,购房者因为某些原因需要尽快入住,可以自己找第三方维修。
然后进行必要的催告,维修过程中的费用都由开发商承担。
3、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4、可以向法院进行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5、当房屋的质量问题严重威胁到房子的整体安全时,购房者可直接与开发商提出退房要求。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房屋修建质量问题找哪个部门”,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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