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职工死亡后原单位能给哪些待遇

最新修订 | 2024-05-01
浏览10w+
孟理昕律师
孟理昕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17人
专家导读 退休职工离世后,原单位应提供三项福利待遇:一是按企业上一年度3个月工资发放丧葬补助,需提供死亡证明到社保机构结算;二是符合条件的直接亲属可按月领取抚恤金;三是发放死者生前10个月工资的一次性抚恤金,同样需出具死亡证明并到社保机构结算。
退休职工死亡后原单位能给哪些待遇

一、退休职工死亡后原单位能给哪些待遇

当已达退休年龄的人士经营之身去世之后,他们理应享有的待遇包括以下三项内容:

首先,标准所得丧葬补助费用将以死者所在企业上一年度内3个月工资金额为限发放;此费用需由单位或者亲属提供相关死亡证明先行前往本地社保机构进行结算再行领取;

其次,若存在符合规定条件并需要抚养的直接亲属,则将按照固定月数向其发放抚恤金

最后,还会向死者发放生前10个月固定工资数额的一次性抚恤金;这项同样需要由单位或者亲属出具相应的死亡证明,然后前往社保机构另行结算后领取。

《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二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计发办法为:

(一)国家机关在职工作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工资为基数计发。其中:

1.公务员,为本人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

2.机关技术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之和;

3.机关普通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

(二)国家机关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按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享受的国家规定的基本离退休费为基数计发。

二、退休职工死后补发多少个月工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逝者是企业(含央企、国企)在职和退休职工的话,享受以下待遇:

1、丧葬补助费标准:离休人员按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养老金的10个月计发。

2、一次性抚恤金标准:离休人员按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养老金的10个月计发。退休人员和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按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养老金的8个月计发。

3、离休、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后,企业不再承担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

4、已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死亡,由当地社会保险机构按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发放待遇;在职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除有规定纳入社会保险支付的地方外,由企业按上述标准发给死亡抚恤待遇。

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养老保险开5年人死了,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退休职工死亡后原单位能给哪些待遇”,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8k字,预估阅读时间13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593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退休职工死亡后原单位能给哪些待遇
一键咨询
  • 140****108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025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427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178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085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552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334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1****672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568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570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508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630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758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326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617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劳动保障·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连云港177****5431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苏州180****9003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35****9627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死亡后工资及待遇
如今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死亡后工资发放正在进一步完善,退休费用已经省级统筹,企业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但各地规定不一,且差距较大。
10w+浏览
退休职工死亡后原单位能给哪些待遇
退休职工离世后,原单位应提供三项福利待遇:一是按企业上一年度3个月工资发放丧葬补助,需提供死亡证明到社保机构结算;二是符合条件的直接亲属可按月领取抚恤金;三是发放死者生前10个月工资的一次性抚恤金,同样需出具死亡证明并到社保机构结算。
29浏览 2024-03-30
单位退休职工去世该怎么办理死亡待遇
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待遇发放去当地人社局办事窗口办理。公司、企业的职工退休后,如果因病或者因事故而死亡,按照国家的规定,带上相关的证件,走合理的流程,可以领取丧葬费,用以处理好死者的后事。参保人员未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因病非因工死亡和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死亡后,无论是否有供养直系亲属,均发给一次性抚恤金。
10w+浏览
职工退休后死亡,死亡待遇如何办理,工伤待遇怎么办理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br/>(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br/>(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br/>(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14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br/>(一)项、第<br/>(二)项规定的待遇。<br/>依据上述法规,关键是确定职工的停工留薪期时间,如果职工是在停工留薪期内死亡,其近亲属就可享受全部工亡待遇如果是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其近亲属只享受部分工亡待遇。<br/>王某是山东某设备公司的参保职工。1月,王某下夜班后被一载货车辆撞伤,后被送往医院救治,诊断为重度颅脑损伤,伤及脑干,生命体征不稳。依据单位申请,4月,当地人社部门认定王某为工伤。因伤情严重,王某一直在医院重症室救治,7月,王某医治无效后死亡,其亲属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称王某早已被认定为工伤了,现在去世了,当然是工亡,要求按工亡标准支付工伤待遇。<br/>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接受申请后,出现了两种处理意见:一种意见认为,王某只是认定为工伤,并未被认定为工亡,不能按工亡标准支付待遇。虽然王某未作劳动能力鉴定就去世了,但依据其病情资料、参照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可确定伤残等级,应按此来支付其工伤待遇。另一种意见认为,王某虽未认定为工亡,不能全额支付王某亲属工亡待遇,但依据规定,应支付王某亲属部分工亡待遇。<br/>《山东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第3条规定,工伤职工应及时将工伤医疗服务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报送给所在单位,申请停工留薪。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协议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按照《山东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其停工留薪期限,并书面通知工伤职工本人。<br/>第7条规定,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伤情尚未稳定或未痊愈,不能恢复工作仍需治疗的,应在期满前5个工作日内向本单位提出延长停工留薪期的书面申请,并提交协议医疗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用人单位同意后,可以延长停工留薪期。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延长停工留薪期申请的,停工留薪期终止。<br/>按照王某伤情,停工留薪期最长为12个月,应于1月期满。其近亲属未按规定要求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用人单位也未提醒,因此,王某停工留薪期至此终止。故现王某死亡属于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鉴于王某伤情严重,虽未做劳动能力鉴定,但依据病情资料,符合14级工伤职工伤残标准,应认定王某属于1~4级工伤职工范畴,其近亲属最终只能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亡待遇。
326浏览
退休人员工伤死亡怎么办理死亡待遇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br/>(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br/>(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br/>(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14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br/>(一)项、第<br/>(二)项规定的待遇。<br/>依据上述法规,关键是确定职工的停工留薪期时间,如果职工是在停工留薪期内死亡,其近亲属就可享受全部工亡待遇如果是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其近亲属只享受部分工亡待遇。<br/>王某是山东某设备公司的参保职工。1月,王某下夜班后被一载货车辆撞伤,后被送往医院救治,诊断为重度颅脑损伤,伤及脑干,生命体征不稳。依据单位申请,4月,当地人社部门认定王某为工伤。因伤情严重,王某一直在医院重症室救治,7月,王某医治无效后死亡,其亲属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称王某早已被认定为工伤了,现在去世了,当然是工亡,要求按工亡标准支付工伤待遇。<br/>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接受申请后,出现了两种处理意见:一种意见认为,王某只是认定为工伤,并未被认定为工亡,不能按工亡标准支付待遇。虽然王某未作劳动能力鉴定就去世了,但依据其病情资料、参照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可确定伤残等级,应按此来支付其工伤待遇。另一种意见认为,王某虽未认定为工亡,不能全额支付王某亲属工亡待遇,但依据规定,应支付王某亲属部分工亡待遇。<br/>《山东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第3条规定,工伤职工应及时将工伤医疗服务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报送给所在单位,申请停工留薪。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协议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按照《山东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其停工留薪期限,并书面通知工伤职工本人。<br/>第7条规定,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伤情尚未稳定或未痊愈,不能恢复工作仍需治疗的,应在期满前5个工作日内向本单位提出延长停工留薪期的书面申请,并提交协议医疗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用人单位同意后,可以延长停工留薪期。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延长停工留薪期申请的,停工留薪期终止。<br/>按照王某伤情,停工留薪期最长为12个月,应于1月期满。其近亲属未按规定要求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用人单位也未提醒,因此,王某停工留薪期至此终止。故现王某死亡属于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鉴于王某伤情严重,虽未做劳动能力鉴定,但依据病情资料,符合14级工伤职工伤残标准,应认定王某属于1~4级工伤职工范畴,其近亲属最终只能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亡待遇。
360浏览
工伤职工死亡,退休后死亡待遇怎么办理?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br/>(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br/>(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br/>(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14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br/>(一)项、第<br/>(二)项规定的待遇。<br/>依据上述法规,关键是确定职工的停工留薪期时间,如果职工是在停工留薪期内死亡,其近亲属就可享受全部工亡待遇如果是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其近亲属只享受部分工亡待遇。<br/>王某是山东某设备公司的参保职工。1月,王某下夜班后被一载货车辆撞伤,后被送往医院救治,诊断为重度颅脑损伤,伤及脑干,生命体征不稳。依据单位申请,4月,当地人社部门认定王某为工伤。因伤情严重,王某一直在医院重症室救治,7月,王某医治无效后死亡,其亲属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称王某早已被认定为工伤了,现在去世了,当然是工亡,要求按工亡标准支付工伤待遇。<br/>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接受申请后,出现了两种处理意见:一种意见认为,王某只是认定为工伤,并未被认定为工亡,不能按工亡标准支付待遇。虽然王某未作劳动能力鉴定就去世了,但依据其病情资料、参照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可确定伤残等级,应按此来支付其工伤待遇。另一种意见认为,王某虽未认定为工亡,不能全额支付王某亲属工亡待遇,但依据规定,应支付王某亲属部分工亡待遇。<br/>《山东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第3条规定,工伤职工应及时将工伤医疗服务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报送给所在单位,申请停工留薪。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协议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按照《山东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其停工留薪期限,并书面通知工伤职工本人。<br/>第7条规定,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伤情尚未稳定或未痊愈,不能恢复工作仍需治疗的,应在期满前5个工作日内向本单位提出延长停工留薪期的书面申请,并提交协议医疗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用人单位同意后,可以延长停工留薪期。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延长停工留薪期申请的,停工留薪期终止。<br/>按照王某伤情,停工留薪期最长为12个月,应于1月期满。其近亲属未按规定要求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用人单位也未提醒,因此,王某停工留薪期至此终止。故现王某死亡属于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鉴于王某伤情严重,虽未做劳动能力鉴定,但依据病情资料,符合14级工伤职工伤残标准,应认定王某属于1~4级工伤职工范畴,其近亲属最终只能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亡待遇。
442浏览
律图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劳动保障 > 退休职工死亡后原单位能给哪些待遇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无锡180****4571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苏州156****5960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78****9789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