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迁不合理找哪个部门投诉
若遇拆迁不公道之情形,可采取以下策略对其进行申诉:
首先,可致电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热线,这是专为土地管理以及监管事宜所设的申诉途径。
其次,当面向所在地区的国土部门提出投诉。此举乃是针对土地管理及监管方面明确的申诉途径。
再者,可向上诉至市或县级人民政府进行投诉。此类途径适用于房屋拆迁与补贴方面的问题。
此外,亦可向拆迁部门之上一级政府提交上诉,这是针对尚未得到妥善解决的拆迁安置问题的申诉方式。
若双方未能就拆迁补贴问题达成共识,且此时尚无政府的实质性决定,可以尝试向建设部门申请拆迁行政裁决。
若其他途径都不能解决问题,那么最后的手段便是寻求司法途径,即向民众法院提起诉讼。面对非法征收强拆时,也可选择拨打110报案。
最后,还可以选择拨打12345市政府电话,以此来表达生活生产过程中所遭遇的困境与难题,包括与征收拆迁相关的诸多事宜。
此外,全国统一举报平台电话(12348)也是一个有效的渠道,可用于揭露非法及违规的征地拆迁事宜。
在进行上述任何申诉时,要遵循中国相关的法律法规与程序,并且尽量提供全面详实的信息与证据作为支撑。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二、拆迁不合理如何维权
房屋拆迁补偿维权,要看是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之前还是之后,如果还没有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双方对于房屋面积、性质、补偿标准、补偿项目等存在分歧并产生纠纷需要维权的,被征收人可以通过听证、协商、申请协调、裁决、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争取公平、合理的补偿。
如果已经签订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但是协议一方不按期甚至拒绝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另一方可以通过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继续履行协议并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拆迁不合理找哪个部门投诉”,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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