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薪酬的支付方式应考虑到劳动合同中的条款约定以及员工当月实际工作的天数,以月度为结算周期。
此外,单位向试用期员工发放的薪水不得低于该单位其他履行同类职责的同行所获得的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劳动合同约定的百分之八十,同时也不能低于当地政府设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关于薪资结算的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规定,倘若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时针对劳动报酬、劳动条件等关键要素的约定不够清晰明确,导致双方产生争议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有权利通过再次协商解决问题;若协商无果,则需援引集体合同的相关规定予以界定;若集体合同中并未涵盖工资支付方面的内容,则按照同工同酬原则进行处理;而对于劳动条件等方面的规定无从查证的情况下,则参考国家有关规定作为补充。
依照这部法规的第二十条规定,在试用期内,劳动者所领受的工资不得低于与其所在岗位最低档工资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且其领取的工资不应低于雇佣方所在地域政府设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八条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试用期如何约定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试用期如何计算工资”,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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