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遭遇兼职期间被拖欠薪资且未签署合同的情况,以下是相应的处理措施:
首先,选择与雇主进行协商解决;
其次,向当地政府的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投诉(通常为该机构所在地辖区内的劳动监察大队)。若以上两种方式均无法使争议得到妥善解决,可考虑提出劳动仲裁申请;
此外,在收到仲裁裁决后,若对裁决结果仍有异议,您有权利于收到裁决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非全日制用工形式,虽然允许双方通过口头协议签订劳动合同,但为了保障个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我们建议您尽可能保留证明薪资待遇相关的证据,并请雇主以手机短信等书面形式确认劳动报酬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一、兼职工的工资被拖欠了,可以按以下方式进行维权:
1、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
2、协商不成,收集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据,比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工装、工作往来信息、同事证言等,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二、兼职属于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三、劳动仲裁的适用的范围有: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兼职没有劳务合同拖欠工资不给怎么办”,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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