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未能正常缴纳公司员工社保费用的情况,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有效处置:
首先是向与之相关的用人单位发出明确指示,督促他们为员工开设社保账户并对其以往未足额交纳的社保费用予以补充补齐;
其次,如若发现问题仍旧存在,我们可寻求劳动行政部门的协助及建议,或是向其内部适当的部门提交申诉或者投诉报告;在必要的时候,我们也可以考虑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诉讼;
然而,如果用人单位违抗相关规定且经过多次规劝仍然未能及时补缴的话,那么具有权限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便有权向所在地区具有司法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其批准扣押、查封、拍卖用人单位的资产,以所得款项来抵偿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滞纳金。
此外,倘若劳动者本人提出解除合同时,用人单位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需对所拖欠的社保资金进行足额补换,同时还需要缴纳相应的滞纳金。这样的做法将会使那些违反法律法规的企业付出更加惨痛的代价,过高的经济负担将会成为他们最大的难题。关于社保缴费比例方面,具体规定如下:
1、养老保险方面,单位与个人各需缴纳总金额的20%和8%;
2、医疗保险则由单位和个人共同分担总金额的12%和2%;
3、失业保险方面,单位和个人各自承担总金额的2%和1%;
4、生育保险的开支由单位支付0.60%,而个人无需承担任何费用;
5、工伤保险费同样由单位承担总金额的2%,而个人不负有此项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拒不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处理。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二、单位拖欠奖金可以直接提起仲裁进行维权吗
单位拖欠奖金是可以直接提起仲裁进行维权的。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前置程序。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单位拖欠社保怎么办?教您几招解决办法”,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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