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下班途中摔伤骨折算工伤吗
在下班途中意外地遭受了伤害并导致骨折,这并不构成工伤之范畴。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只有在上下班途中遭遇机动车事故所带来的伤害才能被视为工伤。
然而,若该骨折系由个人原因造成,则无法被认定为工伤。对于那些在上下班途中因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而受伤害,并希望申请认定为工伤的员工来说,他们必须向有关部门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并且,该认定书中必须明确受伤职工在事故中所承担的责任为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如此方可被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下班途中摔倒是否算工伤
若在下班途中不小心滑倒却并非由于本人过失,那么这不会被视为工伤。
然而,若确实是因交通事故而受伤,而且依照交警部门或者其他具有权威性的监督机关的裁定,伤者对事故负有次要或是主要责任之外的责任,这时才有可能被重新认定为工伤。
换句话说,若是因为员工自身失误,如不慎跌倒是无法获得工伤认定的。
然而,如果员工是在下班途中遭受了非其所应负责的交通事故,比如受到了城市轨道交通、客车轮渡、火车等交通工具的损害时,便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然而,为了使申请得到采纳,伤员必须向这些机构提供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所开具的明确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并且在认定书中伤员所负的责任应该属于平等责任、次要责任或者不负责任才能被正式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下班途中摔伤骨折算工伤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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