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让员工调岗位员工不愿意怎么办
企业对员工作出调岗决定,若员工对此持有异议且未能达成共识,此时有五种应对措施供参考。具体操作步骤包括:首先,以正式的调岗通知书形式告知员工相关信息,若员工不愿接受此项变动,则设法引导员工签署确认函或证明书;同时,员工如并未亲自领取调岗通知书,企业也可通过张贴公告及拍照取证等方式来保障相应权益。
其次,针对因无法胜任当前岗位或者由于客观环境及事件变动(例如岗位被撤销)等法定原因必需作出调岗的情况,企业在通知书中应详细注明相关法条及理由。然而,对于基于业务需求而需进行的调岗,企业需特别强调依据《劳动合同》之规定及其运营需要、员工个人工作技能以及职业表现,综合权衡后进行岗位调整的原则。
再次,若员工不服从调岗命令,企业应在文件中明示员工需遵守公司安排,先前往新的工作岗位担当职事,如有不满或疑虑,可向企业提出意见或申诉,但未经允许不得拒绝上班或者停止工作等任何行为,否则将视为旷工处理。最后,当员工拒绝接任新岗位时,企业应先给予书面警示。若经警告后仍未实际报到新岗位,成人之美综合考虑后,权衡是否发出第二份调岗通知书。若员工依然坚决拒绝遵照公司安排,人力资源部门须从合法性角度和合理性的角度审慎评估解除劳动合同可能带来的法律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公司让员工转签皮包新公司违法吗
在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公司和员工签署劳务外包协议并不存在违法规行为。
然而,在具体实践过程中,企业在拟定劳务外包协议时,务必要妥善关注如下几个关键环节:
首先,协议的标题务必准确地反映出其性质,即究竟是劳务外包协议抑或是劳务派遣协议;
其次,要清晰阐述该协议的标的物以及结算方式,譬如协议的标的到底是事项本身还是与之相关的人员,或者是依据工作负荷还是服务期限进行费用结算等重要细节内容;
最后,还应就税务及财务处理等款项做出详尽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针对劳动者不愿意接受岗位调整的情况,公司应当首先发出正式的调动工作岗位通知文档,具体详尽地写入职位调整的原因以及相应法律条款作为支持依据。如果劳动者仍然明确表示反对,那么公司可以首先引导其签署确认函,然后要求他们必须严格按照公司的安排行事,并且可以向公司提出自己的看法或者申诉,但是绝对不能未经许可就擅自离岗。如果劳动者依然坚决抵制,那么公司可以先给与书面警告,然后再考虑是否需要发出第二次的岗位调动通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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