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适合签订劳务合同

最新修订 | 2024-07-26
浏览10w+
孟理昕律师
孟理昕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21人
专家导读 在向他人提供服务或进行劳务合作的过程中,无论是提供者还是接收方,都应该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务合同,以保障彼此的合法权益。其中较为典型的例子包括了承揽人与定作人之间的关系、以及用人单位与其招用并依法享有养老保险待遇或者已经开始领取退休金的人员之间的劳动合同。
哪些人适合签订劳务合同

一、哪些人适合签订劳务合同

在向他人提供服务或进行劳务合作的过程中,无论是提供者还是接收方,都应该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务合同,以保障彼此的合法权益。其中较为典型的例子包括了承揽人与定作人之间的关系、以及用人单位与其招用并依法享有养老保险待遇或者已经开始领取退休金的人员之间的劳动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二、哪些人适用受贿

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具备以下条件者有可能构成受贿罪:

首先是在国家公职机构中从事公务活动的工作人员;

其次是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担任相应职务的人员;

再次是由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直接委派至非国有性质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工作者。所谓受贿罪,是指具有国家公职身份的人员,通过其职位所赋予的权力作用,向其他人索要财产,或者非法接受他人给予的财产且为他人谋求利益的行为。

《刑法》第九十三条

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第三百八十八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

当我们为他人提供服务或是开展劳动力合作的活动时,无论是服务的提供方还是接受方,均应签署具备合法约束力的劳务合同,从而确保双方各自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和保障。在这方面,以下两个情形足以说明问题的重要性:一是关于承揽人和定做人之间的关系;二是关于用人单位与其招聘并依法享有养老保险待遇或者已经开始领取退休金的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1k字,预估阅读时间11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87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哪些人适合签订劳务合同
一键咨询
  •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342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747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370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770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564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568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8****027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744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315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502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706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131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164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718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100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劳动合同·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沭阳135****8264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77****9872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81****4361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签订劳务合同还可以签劳务吗
在法律规定中,每位雇员仅有资格签署一份劳动合同。若雇员存在签订两份或多份劳动合同时,任何一家企业都拥有权力终结劳动合同的效力。另一种情况是,倘若劳动者在同一时间段内还与其它企业建立了劳务合作关系,并且这种行为对企业的正常运营产生了极其严重的干扰,甚至在企业已经明确提出警告并要求他们克服此问题后仍然不理会,那么该企业便可合法地解除这份劳动合同。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哪些人适合签订劳务合同
在向他人提供服务或进行劳务合作的过程中,无论是提供者还是接收方,都应该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务合同,以保障彼此的合法权益。其中较为典型的例子包括了承揽人与定作人之间的关系、以及用人单位与其招用并依法享有养老保险待遇或者已经开始领取退休金的人员之间的劳动合同。
10浏览 2024-04-27
订婚适用合同法哪条合同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不适用合同法,适用婚姻法<br/>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br/>  <br/>第一章 总<br/>则<br/>  <br/>第一条 本法是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br/>  <br/>第二条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br/>  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br/>  实行计划生育。<br/>  <br/>第三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br/>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br/>  <br/>第四条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br/>  <br/>第二章 结<br/>婚<br/>  <br/>第五条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br/>第三者加以干涉。<br/>  <br/>第六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br/>  <br/>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br/>  <br/>(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br/>  <br/>(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br/>  <br/>第八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br/>  <br/>第九条 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br/>  <br/>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br/>  <br/>(一)重婚的;<br/>  <br/>(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br/>  <br/>(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br/>  <br/>(四)未到法定婚龄的。<br/>  <br/>第十一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br/>  第十二条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br/>  第三章 家庭关系<br/>  第十三条 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br/>  第十四条 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br/>  第十五条 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br/>  第十六条 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br/>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br/>  <br/>(一)工资、奖金;<br/>  <br/>(二)生产、经营的收益;<br/>  <br/>(三)知识产权的收益;<br/>  <br/>(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br/>  <br/>(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br/>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br/>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br/>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br/>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br/>  <br/>(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br/>  <br/>(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br/>  <br/>(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br/>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br/>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br/>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br/>  第二十条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br/>  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br/>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br/>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br/>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br/>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br/>  第二十二条 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br/>  第二十三条 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br/>  第二十四条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br/>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391浏览
什么人适合签劳务合同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什么人适合签劳务合同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劳务合同通常签订多久合适
中国劳动法规定合同类型主要有三类:固定期限合同,约定期限长短不限;无固定期限合同,有起始日但无终止日,除非满足解除条件;以完成特定任务为期限的合同,任务完成后合同终止。
43浏览 2024-06-15
哪些人适合签劳务合同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哪些人适合签劳务合同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劳动纠纷
签订劳务合同还可以签劳务吗
签署劳务合同后,一般情况下劳动者不可以再与其他单位签署劳务协议,因为劳动者在同一时间内只允许签署一份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违反规定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对原用人单位的工作产生严重干扰,尽管原用人单位提出警示并要求整改,但劳动者仍未改变,则原用人单位有权撤销劳动合同。
41浏览 2024-04-16
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签几年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另外,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一般签订几年合适
劳动合同签约年限非法律规定强制,雇主与劳动者可在平等自愿前提下协商确定,可为短期一年或长期五年。但若已连续签订两份固定期限合同,续签时除劳动者主动要求外,须转为无固定期限合同。
48浏览 2024-07-01
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如何签订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范本<br/>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br/>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br/>一、为房屋买卖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订合同如下:甲方自愿下列经济适用房屋卖给乙方所有:<br/>1.房屋状况:(请按《房屋所有权证》填写)<br/>房 屋 座 落<br/>幢号 室号 套(间)数 建筑结构 总层数 建筑面积(平方方) 用途<br/>2.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  )、划拨(  )。<br/>二、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佰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  元整。<br/>乙方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分_____次付清,付款方式:<br/>三、甲方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br/>四、出卖的房屋如存在产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br/>五、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经嘉兴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审查鉴定后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费用。<br/>六、双方愿按国家规定交纳税、费及办理有关手续。未尽事宜,双方愿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愿向(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br/>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税务部门各一份,房管部门一份。<br/>八、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br/>甲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监证机关:_______________<br/>代理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br/>签订日期: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34浏览
入职签订劳务合同合法吗
入职签署劳务合同合法性需视具体情况而定。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性质不同,适用于短期、针对性任务或项目。双方自愿且内容合法的劳务合同受《民法典》保护。但如用人单位应签劳动合同而签劳务合同以规避责任,属违法行为。特定情况下,双方虽签劳务合同但实际构成劳动关系也属违法。合法性还取决于双方是否出于真实意愿且不违反法律规定。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入职签订劳务合同合法吗
入职签署劳务合同合法性需视具体情况而定。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性质不同,适用于短期、针对性任务或项目。双方自愿且内容合法的劳务合同受《民法典》保护。但如用人单位应签劳动合同而签劳务合同以规避责任,属违法行为。特定情况下,双方虽签劳务合同但实际构成劳动关系也属违法。合法性还取决于双方是否出于真实意愿且不违反法律规定。
38浏览 2024-05-05
预售合同没订立适用定金罚则吗
[律师回复] 对于预售合同没订立适用定金罚则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预售合同没订立是否适用定金罚则<br/>根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因此,预售合同没订立仍然适用定金法则。<br/>案例分析<br/>4月18日,戴某与其丈夫邱某作为乙方,与作为甲方的某开发商签订《住宅订购协议》一份,约定:乙方向甲方交付定金5万元,订购甲方的某住宅一套,面积约为24<br/>8.26平方米,销售单价7720元/平方米;乙方若在甲方通知的签约日前选择放弃已取得的物业购买权,或者到期不签约,5万元定金不退还;甲方若在签约日前将该房屋转售他人,应当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br/>当日开发商开具收据,言明收到戴某、邱某定金5万元,并通知戴某于4月25日到开发商处签订正式商品房预售合同。<br/>戴某于4月25日到开发商处进行协商,因其要待丈夫邱某回来后再签订合同,故请求延期签约,开发商也表示同意,未向戴某出示商品房预售合同文本。<br/>5月7日,戴某向开发商提交了一份书面意见,内容是:“本人于2004年5月7日与开发商签约时,要求所购房屋的装修标准与样板房一致,删除合同附件二中‘样板房仅供参考,开发商保留最终解释权’字样,因开发商不能给予明确答复,需另择日签约。”开发商销售部副经理廖某在书面意见上注明:“该客户意见已收到。”<br/>5月9日,开发商通知戴某,因其未按约于4月25日到开发商处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已违反订购协议之约定,特将原协议项下的定金没收。双方为此发生纠纷后协商未果,戴某提讼。<br/>资讯分析<br/>1、首先,最高院出台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br/>2、预约合同的意义,是为在公平、诚信原则下继续进行磋商,最终订立正式、条款完备的本约创造条件。因此,在继续进行磋商的过程中,如果一方违背公平、诚信原则,或者否认预约合同中的已决条款,或者提出令对方无法接受的不合理条件,或者拒绝继续进行磋商以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都构成对预售合同的违约,应当承担预约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反之,在公平、诚信的原则下进行了磋商,只是基于各自利益考虑,无法就其他条款达成一致,导致商品房预售合同没有订立,则属于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不在预约合同所指的违约情形内,这种情况下,预约合同应当解除,已付的定金应当返还。<br/>3、对于《订购协议》中“到期不签约”的理解问题。预约合同的作用,是为在公平、诚信原则下订立本约创造条件。从这一认识出发来理解订购协议中的“到期不签约”,显然不包括由于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而到期不签约的情形。若将“到期不签约”理解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只要戴某到期不签约均是违约,势必将戴某置于要么损失定金,要么被迫无条件接受开发商提供的商品房预售格式合同的不利境地,显然违背公平、诚信原则。<br/>4、事实上,戴某于4月25日确实有到开发商处进行签约洽谈,因其要待丈夫邱某回来后再签订合同,故请求延期签约,开发商也表示同意,未向其出示商品房预售合同文本。之后因双方对合同附件二中‘样板房仅供参考,开发商保留最终解释权’字样不能达成一致的意见,应当认定为4月25日未能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原因是双方当事人磋商不成,并非哪一方当事人对订购协议无故反悔,因此不应适用定金罚则,开发商应当将5万元定金返还戴某。
474浏览
律图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劳动合同 > 哪些人适合签订劳务合同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连云港177****4705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无锡152****9425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78****2941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