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师得了哪些病可以长期病假
我们在此提醒您,有多种疾病类型都允许您申请长期病假,其中包括种类繁多的慢性职业病,以及爆发性的传染病及病情严重且需要长期治疗的指标性病症。接下来让我为您详细解说这些可能的情况。
首先来说,我们所提到的慢性职业病主要有代表性的如腰间盘突出疾病等等。
然后就是突发性的传染病,这类病症由于其较强的传染风险,因此并不适宜老师来继续进行教育工作。
最后还有需要长期治疗的病症,例如严重的心脏病和癌症等重大疾病。在您正式请假之前,还需提供由县级以上医院出示的明确诊断证明书。
另外,教师们在决定办理长期病假之前,须书面向所在学校提交请求,同时附加上相关的病历或者医院开具的疾病证明文件。所有的请求与证明,只有经由劳动人事部门专门机构精心审查之后确认,才能最终享受到长时间的病假待遇。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四条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二、教师得了癌症教育局怎样处理
公立院校在编教师若因重病导致无法正常履行职务,将不会受到解除聘用关系的处罚,而是可依法享有一定期限内的医疗假期。
然而,如出现学校方面违法解除在编教师聘用合同的情况,该教师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申诉,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则应在收到申诉之日起的三十个工作日内,对相关事宜做出妥善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九条
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三十日内,作出处理。
教师认为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侵犯其根据本法规定享有的权利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作出处理。
敬启者,对于那些身患慢性职业病,例如腰椎间盘突出症患者,或是受突发性传染病困扰的人士,以及需要接受长期疗程治疗的严重疾病患者,诸如心脏病与癌症的病患,您可以据此提出长期病假的申请。在正式提出申请之前,恳请您务必提供由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具的诊断证明文件,同时向所在学校递交书面申请以及相关病历或者疾病证明材料。待劳动人事部门对上述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并确认无误之后,您便有资格享受到相应的长期病假福利待遇。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