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寿保险拒赔的情形有什么
倘若投保人蓄意隐瞒实情、未能充分履行诚信告知之义务,则在合同解除之前所发生的任何保险事故中,保险人均无需承担赔付亦或支付保险金额的责任,且不会返还相应的保险费用。
然而,如果投保人出于故意或者由于重大疏忽而未能按照上述条款履行诚实告知之义务,以至于保险人为其是否应予以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而陷入困扰之中,那么保险人有权依法解除合同。就以上述条款为基础的合同解除权利而言,自保险人知悉存在解除事由之日起,如若超过三十天仍未行使该项权利,则该权利将自动失效。
此外,自合同正式生效之日起,若已逾两年时间,保险人将无权解除合同;在此期间若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仍需承担赔付或支付保险金额的责任。若投保人故意隐瞒实情、未能充分履行诚信告知之义务,则在合同解除之前所发生的任何保险事故中,保险人均无需承担赔付亦或支付保险金额的责任,且不会返还相应的保险费用。
然而,如果投保人出于故意或者由于重大疏忽而未能按照上述条款履行诚实告知之义务,以至于保险人为其是否应予以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而陷入困扰之中,那么保险人有权依法解除合同。就以上述条款为基础的合同解除权利而言,自保险人知悉存在解除事由之日起,如若超过三十天仍未行使该项权利,则该权利将自动失效。
此外,自合同正式生效之日起,若已逾两年时间,保险人将无权解除合同;在此期间若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仍需承担赔付或支付保险金额的责任。若保险人在合同订立之时已知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相关情况,则保险人同样无法解除合同;在此期间若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仍需承担赔付或支付保险金额的责任。此处所称“保险事故”,特指保险合同中所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之内的所有事故。
《保险法》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二、人寿保险怎么赔偿
1.报案环节(然而,请注意在寿险领域,绝大部分案件并不需报案这一步骤)。
2.保险公司对相关信息进行核实以及深入调查(需注意财产保险和寿险面临的具体情况在操作上可能存在差异)。
3.向保险公司递交完整详细的理赔材料。
4.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责任条款对理赔申请进行严谨审核,并根据实际情况计算出应支付的赔偿款项(针对数额较大的理赔案件以及存在疑问的理赔事件,还需进行进一步的核查工作)。
5.向申请人书面发送理赔通知书(包括支付或拒绝支付款项两个选项)。
6.完成处理程序,顺利结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五条
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并在合同中载明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约定的保险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投保人和保险人未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保险人应当退还相应的保险费。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若投保人故意掩盖真实情况,未能遵守如实告知之契约约定,在合同解除之前所发生的任何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均无须对此进行保险赔偿并不予退还已缴纳的保险费用。这一规定表明了诚实守信是保险合同成立的基石,所有涉及虚假或欺诈行为的情形,极有可能导致投保人所享有的权益受到损害,保险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有权拒绝提供赔偿服务,同时也无需对已经收取的保费予以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