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若未签订劳务合同,则应当支付劳动者两倍于其应得工资的赔偿;
2.针对未为劳动者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行为,应该要求企业予以补齐;具体补交金额需根据劳动者实际收入以及国家所设定之相关比例计算而定;
如若社保机构无法给予相应赔偿,可将其转化为货币进行补偿,通常占工资总额的四分之一左右;
3.对于劳动者在雇佣关系中所涵盖的劳动年限有所损失的情况,可以考虑给予每年对应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若是由于用人单位违反相关法定义务,造成此种损失,还应额外给予翻倍补偿;
除上述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外,劳动者也有权向社保经办机构进行举报投诉,亦或是寻求劳动监督大队与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帮助,以此维护自身利益不受侵害。若您在工作中遭遇类似情形,或者希望获得更为深入的法律指导及意见,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的全面协助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签了劳动合同但是没去上班会有什么后果
按照正常情况,尽管您与用人单位已经签订了合约,但您并不是必须要遵循这个规定。事实上,由于存在一个试用期,在这段期间内,您有权选择无任何理由终止这份工作。
然而,假如您未能前往工作岗位并且也未曾申请过假期,那么该公司将会被视为您单方面宣布结束与他们之间的雇佣关系。在此前提下,考虑到用人单位已经同您签署了关于此类事项的相关合同,因此,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纷争,建议您最好能够提前至少三天告知该用人单位有关的决定。当然,若因未提前通知而给对方带来的损失,您有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对劳动者未能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需支付其双倍薪资作为赔偿。同时,没有按照规定及时、足额地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话,企业应当进行补缴,否则将根据员工的工资总额计算,以该金额的四分之一支付等值的货币补偿。对于劳动者因企业违约而导致的劳动年限损失,可以获得每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是用人单位违反相关规定,则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可以向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投诉,或者寻求劳动监督大队以及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帮助。如有任何疑问,我们强烈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的协助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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